昨日,湖南省環保廳對外公布了2010年《湖南省環境狀況公報》(以下簡稱《公報》)。《公報》顯示,“十二五”期間,湖南將累計投入595億元資金,對全省各種歷史遺留下來的重金屬污染進行集中治理,努力實現“與2008年相比,重金屬排放總量減少50%,涉重金屬企業減少50%”的目標。
湘江流域水質有所改善
《公報》顯示,與2009年相比,湖南地表水質總體保持穩定,江河湖庫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的斷面比例有所上升。
全省97個水質監測斷面中,達到Ⅰ類水質標準的斷面有2個;達到Ⅱ類水質標準的斷面有52個。97個省控斷面中,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的斷面比例占91.8%,比前年提高4.3%。
14個市州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保持穩定。其中,湘潭市的達標率為94.5%,其他城市的達標率則都在96%以上。岳陽、張家界、益陽、郴州、永州和懷化6個城市的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繼續保持100%。
四水流域按水體水質優劣排序,依次為澧水、資水、沅江和湘江。據悉,湘江流域水質較前年有所改善,干流永州、衡陽和株洲上游大部分江段水質較好。支流瀟水、舂陵水、耒水、洣水、淥水以及漣水水質較好。
14個市州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
2010年,湖南工業廢氣排放總量為14672.8億標立方米。全省排放二氧化硫80.1萬噸,比上年減少1.35%。
全省14個市州的環境空氣質量均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影響全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的主要污染物為可吸入顆粒物和二氧化硫。全城酸雨污染依然較為嚴重。
“2005年,我省只有7市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其中株洲市還戴著‘全國十大空氣質量最差城市’的帽子。”省環保廳副廳長謝立介紹說,至2010年,14個市州空氣質量均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5年時間實現重金屬排放總量減半
據介紹,今年3月,湘江流域重金屬治理方案獲國家審批后,湖南重金屬治理工作也在湘江全線展開。“十二五”期間,湘江沿線的衡陽水松地區、婁底錫礦山、株洲清水塘、郴州有色采選集中地區等7大重污染源被確定為治理的重中之重,湖南計劃取締關閉一批非法企業,淘汰落后產能,搬遷布局不合理企業等。
“我們將確定927個重金屬污染項目,投資595億元進行治理。”謝立說,湖南計劃用5年時間完成重金屬污染治理工作,并實現“與2008年相比,重金屬排放總量減少50%,涉重金屬企業減少50%”的目標。
同時,“十二五”期間,湖南將實施工業企業結構調整、生活污染處理、畜禽養殖污染處理、機動車污染防治、工業企業脫硫脫硝、工業企業廢水處理及提標改造、重金屬污染防治等8大污染物減排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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