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走于各國市場的光伏分銷商,已經明顯感受到了歐洲市場傳遞回來的政策寒風。
讓歐洲光伏產品分銷商Fire Energy董事長劉佳勇感同身受的是,隨著“滋潤”政策的遠去,投資者的焦點也正由大型系統轉向中小規模光伏系統。“2011年我們預計中小型項目銷售會占到我們總銷售的80%,而去年這一比例僅為50%。”劉佳勇說。
在國際市場風向調整之際,大型地面電站項目或驚現急剎車,而中小型光伏系統項目商機乍現。
中小型項目商機顯現
2010年井噴式增長后的全球光伏市場,正隨著歐洲各國光伏上網電價政策的陸續調整進入了寒冬。而歐洲各國紛紛對大型系統痛下殺手的同時,卻對中小規模光伏系統網開一面。
據介紹,目前德國、西班牙、意大利等國紛紛開始削減補貼,其中大型光伏系統和小型光伏系統均被區別對待,在對大型系統設定年度補貼上限、大幅下調補貼的同時,而對小規模光伏系統相對慷慨。
劉佳勇指出,在一些歐洲市場大型光伏系統項目的發展受到了明顯的限制,銀行對大型項目的放貸已經收緊,導致大部分開發中的項目滯后甚至“流產”。“目前從歐洲各國市場前端已經傳遞出明顯的信號,大型光伏項目被叫停,小型項目或將成為市場新寵。”
在華泰聯合證券新能源行業首席分析師王海生看來,目前小型化趨勢受意大利光伏政策的影響較大,之前意大利由于能源短缺、光照條件好等因素而以大型地面電站為主,而在經歷一輪爆發式增長過后各國也開始反思,過去的補貼是否合理以及大型項目是否占用太多土地資源?而相比較之下,民用以及小型商用光伏系統,系統規模通常在20千瓦以內,投資小、總量小、形式更加靈活。
來自小規模光伏系統的零散訂單比重開始明顯增多。據劉佳勇介紹,2010年Fire Energy公司在全球市場180兆瓦組件的銷售業績中,中小型項目市場需求占到近50%,預計今年銷售量會在220兆瓦,其中中小型用戶比重將會進一步上升到80%。
曾因規模小而被企業忽視的小型光伏系統項目,也將成為企業的救命稻草。
2011年初,尚德電力中標聯合國8000萬美元的小型光伏系統集成項目,成為其進入中小型光伏發電領域的敲門磚,對此尚德電力相關負責人直言,看中的正是相對空白的小型項目市場中蘊含的巨大商機。
而覬覦這塊“蛋糕”的,并不只是尚德。
英利綠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戰略官王亦逾對《中國經營報》記者直言,英利正在開發的高效電池和儲能項目,正是其搶占中小型項目市場、特別是屋頂光伏系統的秘密武器。
“目前各國政策對大型地面電站項目設計了一些限制政策,而給屋頂項目的電價補貼較高,并且項目規模越小補貼越高,因此對歐洲主體市場來說,對屋頂光伏系統項目需求會持續增高。”王亦逾表示,英利今后還會持續加大中小型項目市場的開發力度,進一步提高市場份額。
政策降溫擠泡沫
業內人士擔心的是,盡管有了中小型光伏系統項目這根“救命稻草”,也難以讓全球光伏市場在短期內擺脫政策打壓而“絕處逢生”。各國光伏補貼政策的調整將對市場形成短期抑制、長期放量的“陣痛”。
多數生產企業不可否認的是,2010年世界光伏市場“火爆的太不正常”,據相關報告指出,2010年全球光伏市場安裝量達到18.2GW,相較于去年增幅139%。一直以來,依靠歐洲各國政府高昂補貼來維持高增長的全球光伏產業,正面臨政策緊縮期。
據了解,2010年占全球光伏市場份額42%的德國市場,已確定了2011年中期光伏補貼加速下調方案,根據全年安裝量不同,補貼將下調3%~12%;而曾占全球21%的意大利光伏市場,也將為光伏補貼設限。
王海生強調,受政策影響,短期內現有的大型地面電站項目會受到一定壓制,但是中小型項目的啟動也需要一定的時間,發展相對緩慢,不會出現像大型地面電站一樣爆發式的增長,因此對市場而言短期利空,并將對國內光伏電池制造企業形成銷量和盈利能力上的壓力。
在王亦逾看來,歐洲電價補貼下調會給市場帶來不確定性,2011年光伏市場或出現供大于求的局面。但隨著政府補貼的逐步退出,也會使組件價格和系統成本出現下降,“長遠看,對市場是次利好。”
也許正如劉佳勇所言,整體光伏市場目前還處在一個博弈期,生產型企業的利潤將會被進一步壓縮,而當整個光伏系統價格下降到每瓦1.5歐元的合理狀態后,這個市場會再次被激活。
歐洲光伏補貼下調
德國:
從2011年7月開始,德國光伏上網電價將參考不同年裝機量,下調比例在3%到12%之間。
意大利:
意大利政府將為光伏補貼設限,每年補貼60億~70億歐元。該補貼會一直持續到2016年年底,預計屆時裝機容量約為23GW。而政策的出臺將限制大型項目安裝的規模,預計2011年補貼下降30%~40%,2012年下降20%左右。
西班牙:
西班牙即將實施的補貼額下調政策中,計劃將20KW以下的屋頂系統補貼率下調至0.29歐元,降幅為8%;大型屋頂系統的補貼率下調至0.20歐元,降幅為27%。同時,地面支架系統的補貼率下調至0.13歐元,降幅達47%。
捷克:
2010年底提出了系列方案,包括對光伏電站銷售電力的所得收入征收26%的“太陽能稅”以及追溯性地征收之前已免去的稅收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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