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州長布朗4月12日簽署議案,規定加州電力公司三分之一的供電必須來自再生能源,使加州成為美國對替代能源采行最積極強制規定的州。
議案的支持者認為,這將使投資人進一步加大對發展替代能源的投入,創造更多的清潔能源產業就業機會。同時,加州的空氣質量也會由此進一步提升。
目前,加州生產的電力有近20%來自再生能源。2009年時州內生產的電力57%來自天然氣,15%來自核電,12%來自水力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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