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獲取經濟利益,將6500噸含有多種重金屬和大量細菌的污水處理廠的污泥,傾倒進北京地下水水源保護區的永定河舊河床沙坑內,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損失高達上億元。今天上午,何濤等5名被告人將在門頭溝法院出庭受審。此案為近年京城環保第一大案。
據悉,被告人何濤是北京環興園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余4名被告人劉永祥、吳健華、劉書力是門頭溝永定鎮上岸村和壩房子村的村民,蔣小兵是上岸村一沙坑的承包人。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何濤、劉永祥、蔣小兵、吳健華、劉書力違反國家規定,非法處置含有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應當以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悉,按照我國刑法規定,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的量刑標準是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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