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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6月,聯合國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召開第一次人類環境會議。
1973年8月,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在北京召開,原國家環保局副局長金鑒明參加了這次會議。36年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金鑒明對這次會議召開前后的一些情況進行了回顧。
時至今日
金鑒明對這次會議的盛況還是記憶猶新,他對這次會議的評價是,“文化大革命”特殊年代里的一次開創性會議。
1972年6月,聯合國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召開第一次人類環境會議。在當時的國務院總理周恩來指示下,中國組團40多人出席了這次會議。
斯德哥爾摩第一次人類環境會議結束后,我國決定召開一次全國性的環境保護會議,設立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專門負責這方面的事務。
上世紀70年代,隨著中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發展,環境污染日益嚴重。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在1970年前后曾多次指示國家有關部門和地區切實采取措施防治環境污染。1972年6月,國務院批轉了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關于官廳水庫污染情況和解決意見的報告,建立了官廳水庫水源保護領導小組,開始了中國第一個水域污染的治理;接著又批準召開防治大連、上海等主要港口和松花江、黃河、長江、珠江、渤海、東海等水域污染會議。1972年6月,斯德哥爾摩召開了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后,環境保護工作受到普遍重視。1973年1月國務院決定籌備召開全國環境保 護會議。
經過精心的籌備,1973年8月5日~20日,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勝利召開。各省、區、市及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人,工廠代表、科學界代表,共300多人參加了會議。唯一令與會人員感到遺憾的是,周恩來總理原本要參加會議并發表講話, 但是最終因特殊情況未能參加此次會議。
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對我國在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了討論研究,會議將各部門反映嚴重的問題集中登載在簡報增刊上。周恩來總理將簡報批轉給各部和各地負責人閱看,以引起他們的重視。會議越開越深入、越開越熱烈。中央決定,會議最后一天,在人民大會堂召開各界代表出席的萬人大會。
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取得了明顯成果,一是做出了環境問題“現在就抓,為時不晚”的結論;二是將“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確定為我國第一個環境保護工作方針;三是審議通過我國第一部環境保護的法規性文件——《關于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試行草案)》。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揭開了中國環境保護事業的序幕,這次會議及其前后一系列工作,為中國環境保護事業奠定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