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22日上午開幕的福建泉州市第十四屆人大六次會議上獲悉:自2006年開始5年來,該市已投入51億元人民幣的資金,治理近海水域的環境污染,其中,各級財政投入資金21.08億元、社會資金投入29.92億元。
地處大陸東南沿海、臺灣海峽西岸的泉州,海岸線長達427公里,海域面積11360平方公里,海洋資源和濱海旅游資源十分豐富。
長期以來,由于大量工業廢水和生活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近海,泉州灣、安海灣等部分近海和灘涂受到嚴重污染。治理近海水域及其周邊環境污染的呼聲十分強烈。
2006年初的該市十三屆人大七次會議上,11位人大代表提出《關于加快近海水域環境污染治理的議案》,該次人大會議通過了《關于加快近海水域環境污染治理的決議》。
5年來,該市人大常委會對該《決議》的執行情況共進行了17次視察檢查。
泉州市政府對此“法定作業”高度重視,成立了以市長為組長、3位分管副市長為副組長的泉州市近海水域環境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并于當年4月頒布了《泉州灣南岸近海水域污染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將近海治污工作納入各縣(市、區)長環保目標責任書和鄉鎮政府環保績效考評考核內容。
5年來,該市共投入51億元,完成了包括污水處理體系建設、垃圾處理處置體系建設、工業污染源整治、河道整治及畜禽養殖污染整治等5大工程的364個項目。
5年中,該市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828件,罰款5254萬元;累計向金融部門通報環境違法信息693條,使一批環境信用不良企業受到嚴格的信貸控制。
2010年底,泉州近海水域功能區水質達標率已恢復至75%。
記者從本次泉州人代會上獲悉,近海水域環境污染的治理工作還被列入了該市《“十二五”規劃》中,將繼續投巨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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