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物價局將于今日(2月18日)召開生活垃圾處理費(隨水代征)聽證會,就收費難、收費率低的上門征收方式進行改革。生活垃圾處理費隨水代征后,將取消市區常住戶保潔費、垃圾袋裝服務費、垃圾代運費。
繼1月初就聽證會進行公告并征集聽證人員后,市物價局于日前公布了參加聽證會的24名消費者、經營者和政府部門、專家代表的代表名單,并就九江市城區生活垃圾處理費(隨水代征)聽證方案要點進行了說明。
據了解,隨水代征方式的執行重點在于“水消費量折算系數”的計算,即每消費1噸水的社會經濟活動或生活過程中所產生的生活垃圾量的比率。在此番聽證方案中,將“水消費量折算系數”按照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業用水等不同用水類別進行分類計費。系數最大的經營基建用水收費為0.54元/噸,系數最小的行政事業用水則為0.31元/噸。
而之前一直備受關注的居民生活用水則按照物業小區和社區進行了分別計算,物業小區收取標準為0.28元/噸,社區則為0.34元/噸。物價局相關人員表示,兩者收費標準的差別在于物業已收取區內住戶物業費并負責區內清潔。
另外,在聽證方案中,開征垃圾處理費后,經民政部門確認的城鄉低保戶用水、消防部門滅火用水等免征垃圾處理費。社會福利事業實行減半征收。單位自運垃圾處理費按垃圾處理場收費標準自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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