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染:小企業太多考驗監管
僅僅達標并不夠,提升排放標準對于拓展減排空間至關重要
盡管COD排放量不“前三名”,印染行業也被“點名”,在“十二五”成為工業行業水污染物排放的重點控制行業。據了解,紡織工業是以中小企業為主的充分競爭性行業,中小企業比重占99.6%。超過1/3規模以下企業的工藝技術裝備及污染治理低于行業整體水平。在生產同類單位產品情況下,我國印染廢水污染物平均含量是國外的兩到三倍,用水量是3到4倍,污泥問題也很突出。而行業高度集中的區域恰好又是淮河、太湖等重點流域,對當地水環境造成嚴重威脅。
對印染行業的減排之道,吳悅穎表示,印染行業小企業數量非常多,更多地表現為結構性問題,減排并不存在太多的技術難題。“從我們目前了解的情況,如果印染企業清潔生產和末端治理都能做到位,完全可以達標。我們按照現行排放標準測算,行業切實達標排放產生的cod削減量也較為可觀。”
她同時指出,和“十一五”相比,造紙、印染行業的結構減排空間可能沒有那么多了,但是從現行標準來看,還是有很多企業沒有實現穩定達標排放,這也是重要的減排空間;對環境敏感區的印染行業,排放標準將會要求更高,這也將促進進一步的減排。如江蘇、山東、廣東等地已經執行嚴于國家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推動當地印染行業的轉型升級。
印染行業的小企業數量非常大,單個排放量不大,對企業的執法監管有相當困難,未來還是要通過新老替代來等方式優化行業結構。據她透露,對于印染企業,2015年底,紡織業將新增日污水處理量60萬噸。全行業要淘汰74型染整生產線,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前處理設備,浴比大約1:10的間歇式染色設備,落后型號的印花機、熱熔染色機、熱風布鋏拉幅機、定形機,其他高能耗、高水耗、技術水平低的印染能力。據測算,約將淘汰生產能力75億米。
同造紙等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大戶類似,印染行業末端治理也存在巨大挑戰。盡管技術不斷成熟,但由于高濃度、高色度、污泥等各種問題,采用污水處理技術的成本和處理污水的成本依然很高,也影響到環境執法力度及效果。因此,在紡織工業“十一五”發展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中,提出“推行環保、節能、清潔生產印染加工技術,實現印染行業污染防治從‘末端治理’向‘源頭預防’轉變。
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印染行業廢水2008年的達標率就(列入統計的是規模500萬元以上的企業)已經達到99.16%,對此,業界一直有疑問,僅僅達標就夠了嗎?造紙、火電行業的減排實踐也已經表明,提升排放標準對于拓展行業減排空間具有重要意義與作用。
環境保護部在年初舉行的會議上已經明確指出,將提升制革、印染等行業的排放標準,進一步挖掘減排空間。此前,環境保護部組織編寫的《2008年重點工業行業污染防治報告》就已指出,我國印染行業目前在廢水排放總量和標準方面與發達國家存在明顯差距。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為1992年制定,至今施行已有近20年,不適應行業設備工藝產品方面的顯著變化,也不符合環境資源的要求。
標準和計量對企業節能減排降低成本有顯著效果,科學制定印染企業的取水量和廢水排放量是完成節能減排目標的關鍵。而提升標準的另一個迫切性在于,由于除東部沿海少數省市提高地方標準外,其余各地仍然執行全國標準,容易造成成本差異和不公平競爭,也使得產業轉移的同時伴隨著水耗和污染的轉移,加劇整體治理難度。
(記者 陳湘靜 記者崔煜晨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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