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煤炭基地產量將占全國總產量的90%
●國內原油產量將穩定在2億噸左右
●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要爭取達到11.4%,一半以上需水電完成
●山西、鄂爾多斯盆地、蒙東、西南、新疆等5個區域將成為支撐我國經濟長期發展的國家能源戰略基地
在近日召開的2011年全國能源工作會上,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介紹了“十二五”時期國家能源發展的思路:加快轉變能源發展方式,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大力調整能源結構,推動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
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仍將是能源供應主體
“十二五”時期,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仍將是我國能源供應的主體,特別是煤炭在保障我國能源安全中,仍將起著基礎性作用。據張國寶介紹,未來5年,我國將繼續建設大型煤炭基地、大型油氣基地、優化火電發展,以推動傳統能源的清潔高效利用。
在煤炭開發利用上,國家將按照“控制東部、穩定中部、發展西部”的原則,有序推進14個大型煤炭基地建設,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力爭“十二五”末,大型煤炭基地產量占到全國總產量的90%,基地內大中型煤礦生產能力占到90%,全國形成10個億噸級和10個5000萬噸級特大型煤炭企業。在石油開發利用上,國家將有序推進國內原油勘探開發,努力使國內原油產量穩定在2億噸左右。在天然氣產業發展上,加大鄂爾多斯、川渝、塔里木等重點產氣區的勘探開發力度,加快建設塔里木、西南、長慶3個年產量200億方級大氣田,積極開發海上天然氣資源,加快開發煤層氣、頁巖氣等非常規天然氣資源。
“十二五”時期,火電雖仍然是我國的主力電源,但結構將得到優化。國家將通過優化火電開發布局、繼續淘汰落后小火電機組、發展熱電聯產等方式,合理控制火電建設規模,為水電、核電、風電等新能源發展留下足夠空間。據初步測算,“十二五”時期新開工建設火電規模將被控制在2.6億—2.7億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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