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從無錫市建設局獲悉,無錫市首個建筑節能管理辦法已出臺,今后新建建筑必須引入節能技術和節能措施,工程竣工前將組織建筑節能專項驗收,不合格者不得出具竣工驗收合格報告。既有公共建筑進行二次裝修或者舊城改造、小區環境整治時,需結合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和技術規范一并進行節能改造。
在我國,建筑能耗約占全社會總能耗的30%,為各類能耗之首。強化建筑節能對于節能減排的引領作用,我市要求新建建筑應按建筑節能的標準和技術要求進行規劃、立項、建設、設計和施工。今年起,設計方案不符合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不得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土部門將在土地出讓條件和合同中明確建筑節能要求,環保部門需將建筑節能內容列入環境影響評價審查范圍。鼓勵建設單位進行節能建筑能效評估,并將建筑能耗指標在建筑物的顯著位置予以標識。
面廣量大的既有建筑是節能重點。我市將對這些原先沒有執行節能標準的建筑有計劃、分步驟地實施改造,推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并優先采用遮陽、改善通風等低成本改造措施。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年耗能超定額標準的,優先列入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計劃。有關部門可結合舊城改造、小區環境整治,組織調查統計和分析本轄區內既有居住建筑的建設年代、結構形式、用能系統、能源消耗指標、壽命周期等,制定節能改造計劃,明確節能改造目標、范圍和要求,報批后組織實施。
我市規定,新建建筑的采暖制冷系統、熱水供應系統、照明設備等需優先采用太陽能、淺層地能、工業余熱、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并與建筑主體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將至少利用一種可再生能源。新建12層以下住宅和新建、改建、擴建的賓館、酒店、商住樓等有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應統一設計和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
建筑節能的不少技術工藝、設備產品和材料目前尚處于創新、研發階段,為此我市加強了政府部門的引導,各地區都將安排建筑節能專項資金,用于鼓勵和扶持新建建筑節能示范、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建筑用能系統運行節能、綠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建設,以及相關的科技研究、標準制定、技術推廣、產品開發和示范工程建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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