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臺《關于加強雨水和再生水資源開發利用工作意見》
深圳是全國七大嚴重缺水城市之一,70%以上用水靠市外的東江引入,目前深圳用水缺口仍高達約4.8億立方米。因此,市政府決定從加大非傳統水資源的開發力度入手,尋求解決全市水資源短缺“難題”,而雨水和再生水的利用則成為該工作最為重要的一環。
昨日,記者從深圳市政府獲悉,有關部門近日正式出臺了《關于加強雨水和再生水資源開發利用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根據規劃,到2020年,深圳將建成符合低沖擊開發要求的生態示范市,可替代城市自來水供水的水量達到20%,而且根據《意見》,市民如果使用雨水和再生水系統,還將享受3年水費減半收取、免收污水處理費及水資源費等優惠政策。
十年后全市缺水6.94億m3
深圳缺水狀況不容樂觀,按實際人口計算,目前全市人均水資源擁有量不足160立方米,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1/12和廣東省的1/11。而且近年來,隨著東江沿岸其他區域的強勁發展,全市新增境外引水難度越來越大。
水務部門近日公布的這樣一組數據便說明了深圳未來依靠傳統引水解決水資源短缺的“難度”:到2020年全市總需水量將達到26.20億立方米,市內可開發利用水資源3.33億立方米,市外可引水量僅為15.93億立方米,需水缺口將達6.94億立方米。
市水務部門表示,“在本地淡水開發和外調水源均嚴重受限的情況下,加大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是緩解水資源緊缺矛盾的根本途徑”。然而,目前全市再生水利用率不到1%,由于未能形成規模,很難起到替換原水資源的作用。
市政府認為,加大非傳統水資源的開發力度,構筑完善的水資源保障體系也是當前全市面臨的重大課題。在此背景下,市政府于近日出臺了《關于加強雨水和再生水資源開發利用工作的意見》。
《意見》要求,全市雨水和再生水資源的利用將“集中利用為主、分散利用為輔”。今后,在全市域利用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后的出水和非水源地的小型水庫、山塘及河道等收集的降雨,經適當處理,送入城市雨水和再生水系統加以利用。而此舉也將是全市今后雨水和再生水開發利用的主體和發展方向。
市政府提出,今后要加強用戶調查研究,加快編制出臺雨水和再生水利用專項規劃,并將其納入城市基礎設施總體建設計劃中統籌開展,這意味著今后雨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網將與城市道路、供水管網的新改擴建工程要同步建設。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