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來水價上漲聲音不斷。據統計,目前天津、上海、南京、廣州等城市的水價已經上漲,而沈陽、西寧、洛陽等城市也都開了與此相關的聽證會,實際上,水價格上漲幅度還真不小,有的地方一下就把漲幅漲到了40%還多。
水資源稅作為地方稅,是地方財政的主要來源,如果把水資源費改為水資源稅也就名正言順了,一旦定為稅,就會產生法律效益,可避免濫收產生的不公平。水資源費稅改革只遲早的事,征收水資源稅是一個方向,有利于提高水資源配置效率,形成科學協調發展。但在收取水資源稅的過程中如何真正體現資源價值?卻是老百姓十分關注的事情。假如像一些地方的污水處理廠一樣只是一個擺設,消費者的污水處理費收了,而污水卻沒有得到有效地處理,錢只是進當地政府的財政以及成了污水處理廠的福利,這種改革還不如不改好。
開征水資源稅,其目的是通過價格杠桿促進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利用,提高水資源的配置效率。當今的現實是我國地下水長期超采造成的水位急劇下降、水源枯竭,以及高能耗、高污染的經濟增長模式造成水污染,實際可供我們使用的水資源數量已不斷減少。但如果消費者上交了水資源稅,仍然不能改變高能耗、高污染的的狀況,不能提高水資源的配置效率,顯然這種改革就有悖于初衷。現在水價普漲,錢能進國庫用于治污染保護水資源嗎?可以想象到,又是肥了這個壟斷產業。所以說,根本無關水資源價值提高的水價上漲,只是一個單純的商業問題,而不是什么資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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