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華建敏20日代表執法檢查組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作關于檢查節約能源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時表示,預計到2010年底,全國太陽能光熱應用面積將突破15億平方米,淺層地能應用面積將突破2億平方米。
華建敏表示,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規模不斷擴大。2009年、2010年,共組織210個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總裝機規模182兆瓦。
“節約能源法的貫徹實施和不斷完善,極大地推動了節能工作。”華建敏說。
華建敏介紹,根據節約能源法的要求,中央和省級地方財政普遍設立了節能專項資金,大幅度增加了節能投入。“十一五”期間,中央財政從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安排627億元資金,用于企業節能技術改造、建筑節能等能源節約支出。
與此同時,我國實施了一系列促進節能的稅收政策,公布了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節能節水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調整了汽車消費稅稅率,大幅提高了大排量乘用車消費稅稅率。實行了鼓勵節能技術引進和設備進口的關稅政策;調高了金屬礦和非金屬礦采選產品的增值稅稅率;在新疆率先進行資源稅改革試點,將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適當提高了稅額標準;實施了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等。取消部分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政策,對高耗能企業執行了新的目錄電價和差別電價政策,對超過單位產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產品和企業實行了懲罰性電價。出臺了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明確了一系列財政、稅收和金融方面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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