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十二五規劃綱要”初步計劃將“十二五”期間單位GDP能耗指標和單位GDP二氧化碳(CO2)排放的5年累計下降幅度定在16%,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的4項指標則累計同比下降10%
15日,記者從參與“十二五規劃”的知情人士處了解到,“十二五規劃綱要”初步計劃將“十二五”期間單位GDP能耗指標和單位GDP二氧化碳(CO2)排放指標的5年累計下降幅度都定在16%,分解到2011年是3.5%。16%的幅度比之前市場預計的17-18%的降幅略輕。
此外,“十二五”規劃還初步擬定將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的4項指標——化學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氨氧、氮氧化物累計同比下降10%。
“十一五”規劃要求,把單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
與此對比,節能減排指標“十二五”時期的降低幅度有所降低,而主要污染物排放降幅未變。
需要指出的是,在“十二五”規劃中,單位GDP二氧化碳(CO2)排放指標,氨氧、氮氧化物三個指標為此次新納入五年規劃的約束性指標。
中國政府此前提出,到2020年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45%。在這一承諾背景下,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5月在各省(區、市)節能主管部門節能工作座談會上講話指出,發改委將研究建立節能減排“倒逼”機制和長效機制,在“十二五”規劃中既要納入GDP能耗下降指標,也要納入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指標。
污染物指標方面,環保部部長周生賢11月曾撰文稱,為落實減排目標責任制,強化污染物減排和治理,將增加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種類,把主要污染物由兩項擴大到四項,即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近年來,二氧化硫在得到控制的同時,氮氧化物卻超過二氧化硫成為主要空氣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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