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聯合國氣候大會自11月29日在墨西哥坎昆開幕至今,會期已經過半。目前,近190個國家的政府代表仍在圍繞《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存廢、資金提供、技術轉讓、減少毀林和森林退化等主要議題進行艱難的談判。
日本等部分發達國家試圖拋棄《京都議定書》的言行,正成為本次大會談判面臨的最大危機。2007年的“巴厘路線圖”和2009年的《哥本哈根協議》要求發達國家應在《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2013年至2020年)內繼續進行強制性的大規模量化減排,以及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應對氣候變化所亟需的資金和技術等。在去年的哥本哈根氣候大會談判最終不歡而散之后,部分發達國家就一直尋求拋棄《京都議定書》,進而實現要求中國、印度和巴西等發展中大國和溫室氣體排放大國與發達國家同步量化減排的目標。
發達國家在本次大會談判中試圖拋棄《京都議定書》的舉動,既有悖于歷史事實和現實情況,也不符合相關的國際法規定。自1750年以來,全球累計碳排放1萬多億噸,其中發達國家約占80%。以中美兩國的歷史累積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為例,截至2006年,中國為70多噸,而美國已超過1100噸。目前,中國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僅為5噸,而美國為20多噸。
正是基于這些事實,《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在減排問題上明確規定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并強調歷史上和目前溫室氣體排放的最大部分源自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在全球排放中所占份額將會增加,以滿足其社會和發展的需要。上述共識是近20年來國際氣候談判的基石。
在此背景下,本次大會只要能夠繼續圍繞《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展開談判,同時在資金和技術轉讓、減少毀林和森林退化問題上取得實質性進展,圍繞“三可”(可測量、可報告、可核實)原則、國際磋商和分析等問題的談判,也會取得一定進展。發達國家已表示將落實在去年做出的、在2010年到2012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300億美元快速啟動資金的承諾。300億美元能否最終落實,被視為本次大會能否取得實質性進展的最重要標志之一。
中國為推動談判盡快取得進展,進行了不懈努力。在努力實現“十一五”減排目標,以及制定了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GDP)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比2005年減少40%至45%的未來減排目標的基礎上,中國還積極通過“中國+77國集團”、“基礎四國”等平臺,協調發展中國家陣營的談判立場,維護大多數發展中國家要求發達國家不應拋棄《京都議定書》的合理要求,呼吁發達國家在積極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以及在減排的問題上作出進一步承諾。這些努力富有成效,得到了大多數與會方的認可。
坎昆氣候大會最終可能無法達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雄心勃勃的協議,但是,它能夠把談判各方已經條件成熟的共識,以某種形式鞏固下來,為明年在南非舉行的國際氣候談判打下基礎。在世界氣象組織宣布2010年已成為人類自1850年以來最熱年度的前三名的現實面前,坎昆氣候大會在面臨危機的同時,又孕育著諸多希望,必將成為人類應對氣候變化、拯救地球和自身的努力的一個重要接力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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