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排污權交易管理,12月1日,重慶市排污權交易工作正式全面實行。
自去年重慶市在西部率先正式啟動排污權交易試點以來,首批成功交易87噸化學需氧量和1189噸二氧化硫的排放權。目前,市政府已制定《重慶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市環保局已制定《重慶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權儲備管理辦法》和《重慶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權交易規則及程序規定》,市物價局、財政和環保部門共同確定了交易的基準價。重慶市已初步為排污權交易建立起相關的法律、制度保障。
排污權交易工作實行后,新增主要污染物的工業項目未通過交易獲得排污指標的,各級環保部門不得審批其環評文件。同時,排污權交易管理工作將作為重慶市環保系統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市環保局將加強對此項工作開展情況的督查,如果發現審批的工業項目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不是通過交易獲得的、交易主體資格不合法、交易不真實等違紀違規行為,將撤銷項目審批或交易結果,并在全市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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