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工信部對外公布了《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則》,并于7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無論是國產還是進口,只要是在我國境內使用的新能源汽車就有了門檻。
據工信部官方網站的這份通報,新能源汽車包括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氫發動機汽車、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儲能器、二甲醚)汽車等各類別產品。
《規則》稱,新能源汽車企業如發現產品存在影響安全、環保、節能等嚴重問題,應當立即停止生產和銷售、限期整改,并及時向工信部、產品使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報告。
業內人士介紹, 2007年國家發改委也推出了《新能源汽車生產準入管理規則》,約束新能源汽車生產準入管理工作,而工信部的這份更側重于產品,亮點是首次開出了新能源汽車產品3大準入條件,包括符合安全、環保、節能、防盜等標準,經工信部指定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未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目前廣州、上海、重慶、深圳等城市均在制訂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優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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