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新華社受權播發《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
《建議》共分十二個部分,分別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開創科學發展新局面;堅持擴大內需戰略,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等內容。
關鍵詞:財稅改革
開征環保稅緩解環境壓力
“建議”加快財稅體制改革。積極構建有利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財稅體制。在合理界定事權基礎上,按照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要求,進一步理順各級政府間財政分配關系。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加強縣級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財力保障。完善預算編制和執行管理制度,提高預算完整性和透明度。改革和完善稅收制度。擴大增值稅征收范圍,相應調減營業稅等稅收,合理調整消費稅范圍和稅率結構,完善有利于產業結構升級和服務業發展的稅收政策。逐步建立健全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繼續推進費改稅,全面改革資源稅,開征環境保護稅,研究推進房地產稅改革。逐步健全地方稅體系,賦予省級政府適當稅政管理權限。
“解讀”環保部副部長張力軍早在去年3月份就向媒體表示,環保部已與財政部等部委就開征環境稅的具體相關細節進行磋商。張力軍表示,目前我國只有排污費,但由于排污費征收標準過低,還不到治污投入的20%,導致環境資源的廉價使用,環境持續惡化,開征環境稅無疑能極大地緩解我國面臨的嚴峻環境壓力。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蘇明在接受人民日報采訪時也認為,環境稅除了能改善生態環境,有利于完成節能減排任務外,完善環境稅對中國的稅制建設還是非常有好處的。同時,他還表示,開征環境稅也能改善財政狀況,增加財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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