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負責住房事務的國務秘書伯努瓦特·阿帕呂27日宣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法國所有待售房屋必須公布住房能耗標識。這一新規定將促使房屋擁有者采取節能措施。
法國政府3年前開始給住房能耗分級,規定住房能耗水平依據能耗高低共分7級,即從A級的每年每平方米低于50千瓦時到G級的每年每平方米超過450千瓦時。新規規定,法國所有銷售或出租的房屋都必須在房產廣告中明確能耗等級標識,能耗標識信息至少占房產廣告頁的5%。新規定還要求在2011年第一季度前將目前的30項房屋能耗評估標準提高至60項。
伯努瓦特·阿帕呂認為,這一新規“對房地產市場是一場革命”,“將對房屋價格產生影響從而促使房屋擁有者在節能方面采取行動”。
法國環境部今年曾出臺政策,旨在到2012年將新建筑能耗減少三分之一。目前,法國50%的住房能耗屬A到D類,能耗最大的G類占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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