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開征城市污水處理費 按用水量按月計收
污水處理費實行政府定價,單位或個人按用水量按月計收
從9月1日起,《遼寧省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開始實施。這意味著今后無論是單位或個人,都得學會在腦子里繃緊一根弦———誰污染,誰付費!否則將是違法行為。
與此同時,相關部門將逐步開始對本地區的自來水、自備井和企事業單位的自備水源情況進行全面調查,以逐戶核準用水量、核實排水方式。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也將在年底前制定出符合本地實際的實施細則和辦法。誰該交費———排放污水的都得交費據了解,目前我省每年污水排放量為22.7億噸,大量的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未經處理便流入河道,使流經我省的渾河、太子河、大遼河等主要河流水質污染嚴重,人民群眾的生活生產受到了嚴重威脅。
建設城市污水處理廠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有效辦法。但由于污水處理廠運行成本較高,甚至出現了污水處理廠“建得起運行不起”的現象。向污染單位和個人收取污水處理費,提高污水處理率,將會大大改善水環境污染狀況。
那么誰該交費呢?《辦法》明確規定了征收范圍: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排水管網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人,都要繳納城市污水處理費。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張殿純解釋,開征城市污水處理費后,對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排水管網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人,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費和排水設施有償使用費。
賬怎么算———按照用水量按月計收
城市污水處理費實行政府定價,按水量按月計收。
目前百姓交的水費,包括兩部分費用———供水費和污水處理費。其中,老百姓生活污水全省平均費用為0.53元/噸,洗浴、餐飲等為0.81元/噸,工業污水為1.14元/噸。
今后,城市污水處理費并不實行全省統一定價,各地污水處理費調與不調,調多調少,均需按照法定程序,由各市價格部門會同城市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根據當地城市污水處理廠及排水設施的建設、運行、維護成本和企業、居民的承受能力等提出意見,并按規定舉行聽證后,報省物價、財政部門批準。
在計量時,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用水量按照水表顯示的量值計算。未安裝水表或水表損壞的,按技術推定法(單位時間管徑流量×時間)核定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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