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報 記者趙曉 杭州報道 浙江省副省長陳加元日前對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做出指示,要求按照中央農村環境保護“以獎促治”的總體要求,深入實施農村環保規劃,以錢塘江上游、太湖流域及重要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流域、區域為重點,集中開展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力爭到2012年,示范區域建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行政村比例達到80%以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的行政村覆蓋率達到95%以上,畜禽養殖場(戶)污染基本得到治理。
浙江省是全國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首批8個示范省份之一。今年5月,浙江省政府與財政部、環境保護部簽訂了《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協議》,計劃至2012年,由國家財政投入7.5億元,浙江各級政府投入不少于11.25億元,在錢塘江流域、太湖流域、長潭水庫、珊溪水庫等區域開展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作。
為落實部省協議精神,浙江省有關部門及各市、縣(市、區)財政、環保部門抓緊編制示范項目實施方案,選取了工作基礎較好、地方政府重視、有資金配套能力的地區作為示范區域,對示范區域內擬整治村莊、治理任務、預期成效和保障措施進行了細化完善。
根據部署,浙江省將加強項目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增強執行力,主要內容為明確目標任務,加強績效評估;完善工作機制,加快項目實施;加強工作指導,做好技術服務;注重資金效率,強化全過程監督。
同時,浙江省將建立農村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維護機制,因地制宜地總結推廣切合實際的污染治理模式,整合資源以形成農村綜合整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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