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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環境報 記者李慶生 吳殿峰 哈爾濱報道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中心城區污水處理二期工程近日通水試運行,至此,黑龍江省列入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的116個項目中已有102個項目建成,污水處理廠從“十一五”之前的6座增加到41座。
黑龍江省環保廳廳長李平告訴記者,“十一五”期間,松花江流域水質得到明顯改善,生物種群數量不斷增加,局部江段可以滿足鱘魚、鰲花等珍貴魚類的繁衍條件,逐步走上“水清魚肥”的生態回歸之路。
2006年,國務院批復并推進實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06-2010年)》,安排治污項目222個,總投資約134億元。
“規劃”啟動實施以來,松花江流域內蒙古、吉林、黑龍江3省(自治區)把水污染防治擺在突出位置,分別成立了松花江流域(或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多次召開防治工作會議,將一項項具體治污措施落到實處。
黑龍江省省長多次帶隊檢查松花江流域治污工作。各地市政府每年都要簽訂松花江治污目標責任狀,如不能按時完成,將嚴格問責。對項目執行緩慢的地市,副省長采取逐個約談“一把手”的方式予以警告,環保部門對其實施“區域限批”,暫緩審批新增水污染的項目。2008年,黑龍江省環保廳就曾對哈爾濱、佳木斯、七臺河、雙鴨山、黑河、伊春市、大興安嶺地區等7個治污不力市(地)實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限批”。
吉林省嚴把環境準入關,對向松花江流域排放一類污染物的項目和擬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建設的項目一律不予審批,對松花江流域新建環境風險大的建設項目嚴格控制審批。同時關停了一批火電、煉鋼、水泥、電解鋁、酒精項目,嚴查環境違法突出問題。監測顯示,松花江在吉林省出省界斷面穩定保持Ⅲ類水質。
“十一五”期間,內蒙古列入“規劃”的項目共20個,總投資5.79億元,目前已完成18個。全區斷面水質得到明顯改善,污染減排成效顯著,污水處理能力明顯增強。
來自環境保護部的統計顯示,截至今年7月末,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已完成投資112.3億元。列入“規劃”的建設項目已完成195個,剩余的全部開工在建,項目完成情況在全國所有重點流域中名列前茅。
同時,2009年,內蒙古、吉林、黑龍江3省(自治區)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分別比2005年下降6.22%、11.4%和8.35%。松花江總體水質由中度污染轉為輕度污染,出境斷面高錳酸鹽指數達標率超過90%,出境水質達到Ⅲ類指標的比例達70%。
李平說,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盡管取得了顯著成效,但還存在很大的環境風險,流域內的中小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相對落后,農業面源污染比較嚴重,今后還要面臨著發展和調結構的雙重壓力,環保工作任重道遠。
“在全國七大流域中,松花江污染不算嚴重,但污染的歷史很長,要想使松花江水質得到徹底改善,重點需要從4個方面入手:一是加強工業污染防治,推進工業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提高工業污染源治理水平;二是加強并完善城市污水管網建設,加快流域內縣、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工程建設;三是加強流域內面源綜合治理,開展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建設;四是嚴格實施環境監督管理,完善水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和水環境執法監督體系。”黑龍江省環保廳污染防治處副處長馬健說。
據悉,“十二五”期間,國家將繼續大力投入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讓松花江繼續“休養生息”。新的5年間,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將開展飲用水水源地達標、優先控制單元綜合整治、工業污染綜合防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農業面源防治示范、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等六大重點工作。“十二五”的總體目標是鞏固一批控制斷面水質,改善一批控制斷面水質,消滅劣Ⅴ類控制斷面水質,使松花江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按照長遠規劃,到“十三五”結束時,松花江全流域的環境質量將基本恢復到三四十年前水平,再現東北三省(自治區)“母親河”的生態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