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水河在青海省境內流長約300公里,流域國土面積占全省國土面積的2.2%,人口占全省的60%,GDP占全省的55.4%,湟水流域廢水排放總量占全省總量的66.96%。近年來,流域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切實把環境保護作為推動經濟轉型、促進結構調整和轉變發展方式的主要抓手,狠抓湟水河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2009年湟水流域小峽橋及民和橋兩個國控斷面COD年均濃度與2008年相比分別下降43%和10%。民和橋出境斷面水質連續5個月達到水環境功能區劃Ⅳ類目標。同2009年6月份相比,2010年同期西寧段超標斷面減少6個,劣Ⅴ類斷面減少3個,平水期小峽口斷面水質由劣Ⅴ類提高到Ⅳ類,達到相應的水環境質量目標,促進了流域內水質狀況的改善。
我省開展湟水河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經驗和做法是:
——提高認識,加強對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重點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主要領導多次做出重要批示,主管領導多次深入流域重點行業企業開展調研。省政府將水污染防治目標任務層層分解到各地政府及業務主管部門,并簽訂了目標責任書,同時還組織召開全省污染減排暨重點項目推進、污染減排專題工作會議,推動湟水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廠和重點污染治理工程建設。省人大結合江河源環保世紀行活動不間斷地開展《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執法檢查,省政協專門開展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視察,省垣民主黨派就湟水流域水污染治理等積極建言獻策,從多方面推動了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開展。
——規劃先行,實現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科學治理。按照國家《黃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06—2010年)》的有關要求,積極開展湟水流域工業污水治理項目和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減少水污染物排放,改善水環境質量。同時依據《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實施考核辦法(暫行)》,省政府向各地批轉了省環保廳、省發展改革委等六部門聯合制定的《青海省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對湟水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進行嚴格考核,考核結果由省目標考核辦公室納入各地黨政領導班子及主要領導考核內容。
——狠抓落實,實施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在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方面,根據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實際,新開工建設海晏縣、平安縣等8座污水處理廠,投運后湟水流域城鎮污水處理率將達到80%以上。在工業污染防治項目建設方面,確定的16個工業污水治理項目已完成11項。僅2009年就淘汰落后產能155.2萬噸,其中鐵合金落后產能45萬噸、電解鋁11.9萬噸、電石2.8萬噸、碳化硅14.3萬噸,水泥81.2萬噸、關停小火電7.4萬千瓦時,完成COD減排工程36項,減排COD 0.32萬噸,有力促進了湟水流域水環境質量的改善。
——多措并舉,推進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實。一是相關部門充分發揮綜合協調職責,出臺了《青海省城鎮污水處理廠產業化運營監管的若干意見(試行)》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二是安排省級污染減排和排污費專項資金等支持流域污染減排治理工程建設。三是加強對湟水流域污水處理重點項目進展情況的督查,建立預警約談制度。四是狠抓難點求突破,環境治理問題久拖不決的西寧張氏(實業)集團大通仔豬繁殖基地廢水治理項目建成并通過環保驗收。五是對湟水流域西寧段307個排污口開展了截流和管網建設。海北州和海東地區排污口清查工作基本完成。六是青海省引大濟湟調水總干渠工程通過國家發改委批復,項目實施將極大改善湟水河流域缺水問題,促進水環境功能改善。
——強化監管,確保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標的實現。一是持續開展飲用水源安全、春灌期間防止水污染事故、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等環境專項行動,嚴厲整治環境違法行為。從2006年至今對樂都、海晏、湟源三縣實行“區域限批”,對27家企業進行掛牌督辦,限期治理或整改企業300余家。二是嚴把環境準入關口,2008年以來對9個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建設項目管理程序的項目不予受理和暫緩審批,積極開展了流域水電資源開發和重化工等重點項目環境監理試點工作。三是嚴格排污許可證核發,完成了364家單位排污許可證核發,核發工作已延伸到州控、縣控重點排污企業。公布強制清潔生產審核重點企業40家,規范了工業企業環境管理行為,減少了污染物排放。
——夯實基礎,提升湟水流域污染防治業務水平。一是抓好流域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積極開展流域飲用水源地安全風險排查、城鎮飲用水源地基礎環境調查評估及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工作。二是強化環保能力建設。在湟水流域企業安裝自動在線設備,實現與國家、省、地三級環保部門聯網。在湟水海北金灘斷面、小峽橋國控斷面和民和橋國控斷面建設3個水質自動監測站,對湟水跨界水質狀況實時監控。加大湟水流域水環境質量和污染源監測頻次,定期開展水環境質量狀況分析評估。三是不斷改善生態環境。加大湟水流域植樹造林、水土流失及沙化土地治理力度,西寧市加快南北兩山綠化工作,啟動實施大南山綠化屏障工程。省環保部門結合新農村建設實施了37個村的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同時開展了環境優美鄉鎮和生態示范村的創建。
湟水河污染治理工作在資金、技術、項目、機制等方面也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如何發揮地方積極性是當前工作中面臨的主要問題。今后應從以下方面努力:一是增強基礎理論研究,以流域資源承載力為基礎,以調整人為活動為重點,建立生態環境良性循環的流域生態系統,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二是制定優惠政策,充分調動全民治理開發的積極性,建立國家、地方、集體和個人的多層次、多元化投資機制,確保工程治理措施落實到位。三是嚴格執法監督,認真執行新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狠抓污染防治設施和減排工程有效運行,加大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力度,加強流域重化工等高危企業環境隱患防范的日常監督檢查,落實和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措施。四是推動環保能力建設,加快建立先進的環境監測網絡,加強對重點污染源的在線監控,提高水質監測能力,強化動態管理。五是加強流域生態保護,加快已有污水處理廠除磷脫氮技術改造,落實“以獎促治、以獎代補”政策推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扎實做好飲用水水質安全保障工作。六是實施生態補償試點,在湟水流域推行生態補償制度,在各行政區域交接處設置考核斷面,充分調動湟水流域各行政區域開展污染治理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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