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發展新能源與節能環保新興產業,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城市、農村建筑領域大規模應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了《關于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城市示范實施方案的通知》、《關于加快推進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對于經審核選定的示范市、示范縣,中央財政將予以專項補助。為推動此項工作在我省的順利開展,省財政廳會同省建設廳及時轉發了兩個《通知》,并結合我省實際,作了補充規定。目前,符合條件的市、縣正按有關要求進行準備,積極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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