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7日從發改委了解到,發改委東北振興司于8月2日至8日會同多個部委組成聯合調研組赴陜西、寧夏,對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工作進行調研。調研組組長、東北司副司長彭會軍指出,要健全可持續發展長效機制,研究制定新的政策措施。其中《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準備金管理試行辦法》已經草擬,將在進一步修改完善后擇機出臺。
在談到發改委下一步重要工作時,彭會軍指出,發改委要開展資源枯竭城市轉型評估。審查資源枯竭城市轉型規劃,督促資源枯竭城市使用好財力性轉移支付資金,對首批資源枯竭城市轉型效果進行評估,研究后續政策。
“要健全可持續發展長效機制,將由政府統籌部分準備金專項用于解決資源型城市環境治理等問題。深入推進資源稅和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抓緊研究制定《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條例》。”彭會軍指出,發改委還要研究制定新的政策措施,在資源開采處于成長期或成熟期的資源型城市中開展可持續發展試點,探索不同類型資源型城市的發展模式及相應的政策體系及體制機制保障。啟動全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研究制定進一步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
記者了解到,目前我國資源型城市有118個,國家確定的資源枯竭型城市44個,經濟轉型試點城市達到6個,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任務意義重大。
彭會軍指出,《國務院關于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出臺以來,中央財政設立了針對資源枯竭城市的財力性轉移支付,累積下達財力性轉移支付資金153億元。在東北地區中央下放地方煤礦棚戶區改造試點的基礎上,啟動了中西部地區中央下放地方煤礦改造,以及林業棚戶區和工礦棚戶區改造,并給予了政策和資金支持。
此外,發改委設立了資源型城市充分吸納就業、資源綜合利用和發展接續替代產業專項,累積安排中央預算內資金4億元。并研究建立可持續發展的體制機制,草擬了《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準備金管理試行辦法》并多次征求有關方面的意見,將在進一步修改完善后擇機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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