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加強對涉鉛企業的環境監管,防止發生重金屬污染事件,切實做到檢查到位、查處到位、整改到位。
通知指出,要進一步加強對涉鉛企業的日常監管,各市要對轄區內涉鉛企業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現場監察,并建立監察檔案。同時要求各縣(區、市)對轄區內涉鉛企業每旬至少進行一次現場監察,建立監察檔案。要督促企業建立特征污染物產生、排放臺賬和日常監測報告制度,開展清潔生產審核,限期安裝重金屬污染物在線監控設施。
通知要求,各市要集中時間、組織力量,對轄區內涉鉛企業再進行一次徹查,并填寫《安徽省涉鉛企業現場監察表》。檢查重點為:企業執行環評、環保“三同時”制度情況,污染治理設施運行及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制定情況等。同時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環境執法隊伍自身建設,提高環境執法監管能力,全面加強環境執法監管工作。落實監管責任,實行“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檢查制度,對在環境執法工作中責任心不強、檢查不到位、程序不完善、處罰措施不力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據悉,安徽省環保廳已對11家違反環評、“三同時”制度,5家污染治理設施擅自停運、運行不正常,14家超標排放,21家未辦理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未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企業分別采取了停產整改、掛牌督辦、限期治理和行政處罰等措施,取締了6家土法煉鉛、4家小電鍍企業。
記者 潘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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