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必須立足于滿足國內市場需求、建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體系。必須進一步完善相應的發展規劃,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發揮科學技術的基礎性和先導性作用,并加大對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支持力度。
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潮汐能等,人們通常也稱之為清潔能源或綠色能源。由于傳統能源供應體系正面臨能源安全、能源環境和全球氣候變化等方面的挑戰,世界各主要國家都高度重視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將其上升為國家戰略。
根據已有的評價結果,我國具有大規模發展可再生能源的資源潛力。其中,風能資源總的技術開發量可以達到數億千瓦的規模,全國大部分地區太陽能資源豐富,每年地表吸收的太陽能大約相當于1.7萬億噸標準煤,具有利用太陽能的良好資源條件;我國可以利用的生物質能資源豐富多樣,包括農作物秸稈、畜禽糞便、林業剩余物、工業有機廢棄物等,可以因地制宜的開發,資源潛力達到數億噸標準煤的規模。此外,地熱能、海洋能等資源在我國的儲量也相當豐富。
近年來,我國可再生能源得到迅速發展。數字顯示,2009年,我國水電裝機1.97億千瓦,居世界第一位。太陽能光伏電池年產量達400萬千瓦,為全球份額的40%;太陽能熱水器使用量超過1.45億平方米,占全球使用量的60%;我國可再生能源利用總量約2.25億噸標準煤,占全年能源消費總量的7.3%。
但不容忽視的是,我國可再生能源在產業化和規模化發展中仍面臨資源評估不深入、自主創新能力不高、政策配套措施不完善等問題。
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必須立足于滿足國內市場需求、建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體系。因此,必須進一步完善相應的發展規劃、建立完善的政策支持措施,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發揮科學技術的基礎性和先導性作用,完善以人才培養為主要內容的服務體系。
首先,必須進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明確可再生能源的中長期發展方向。目前,我國已經頒布了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近年來我國可再生能源獲得了迅猛發展,比如,風電是目前技術最成熟、最具競爭力的新發電技術,我國風電已連續4年實現了翻番增長,新增裝機連續5年翻番增長,目前風電裝機已躍居世界第二位。必須加強可再生能源中長期規劃與電力規劃之間的協調,今后應在著手做好資源調查和評價的基礎上,結合技術發展狀況,對可再生能源的中長期發展規劃進行進一步完善。
其次,要進一步加強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基礎研究和自主技術研發,提高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的核心競爭力。目前,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的技術創新能力仍有待加強,必須加大基礎性研究工作的投入,為創新能力的培養提供條件,開展試驗風電場、公共試驗平臺等利于基礎研究能力提升的支撐體系建設,提高整體技術水平,進而提高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的核心競爭力和技術發展能力。
再次,要進一步完善人才培養體系建設,建立可再生能源領域的人才戰略儲備。必須結合國家創新團隊、創新能力建設的任務,將人才培養作為未來新能源產業發展的首要任務,著力培養專門的高端技術研發人才,包括技術研發帶頭人、企業層面的具備自主研發能力的中堅技術力量,為我國的可再生能源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支撐。
此外,還應進一步加大對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支持力度。目前,我國已經出臺了一系列有關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支持措施,繼《可再生能源法》頒布后,相繼發布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調配暫行辦法》、《風力發電設備產業化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節能發電調度辦法》等,但因我國可再生能源的迅速發展,相應的政策支持措施還有待加強。需要各有關部門根據新修訂的《可再生能源法》,及時出臺合理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機制、具有可操作性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細則、優惠的投融資機制,以及完整的規范、標準、檢測認證體系和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辦法等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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