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節能之風日益興盛,不少樓盤房地產開發商也開始大打節能旗號。然而,“偽節能”的假戲真唱不乏其中。最近廣州公示《廣州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條例》,給偽節能樓房念“緊箍咒”。
長期以來,耗電厲害的“大飄窗、大落地玻璃”一直是商品房的一大賣點。消費者往往看重景觀好,至于是否空調費電,一般都不會去算這筆賬。對于開發商來說,由于使用節能材料,每平方米建筑成本將增加1%~5%,因此部分開發商對節能并“不感冒”。
作為建筑節能綜合試點示范城市,廣州要在“十一五”期間,完成180萬平方米舊建筑的節能改造,同時,今后新建建筑均要達到降低50%能耗的節能標準。為此,該條例從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到驗收,均制定了相應的條文。另一方面,還擬定了節能信息公示要求,其中規定建設單位應在施工現場公示建設項目采用的節能措施、節能材料和設備、節能設計指標等信息。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房屋時,應在銷售現場公示所銷售房屋的能耗指標、節能措施和保護要求、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同時在住宅使用說明書、房屋銷售合同、質量保證書上載明,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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