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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我國每年太陽能資源可開發量折合標準煤達17000億噸,而包括風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在內的其他所有可再生能源折合標準煤不到60億噸。有專家預言,太陽能將會逐漸成為全球能源構成主導。
專利申請數量大幅提升
在太陽能的開發利用中,主要有光熱利用和光電利用兩種應用方式。我國在太陽能光熱利用上取得了顯著成效。2009年我國太陽能熱水器年產量已占世界總產量的76%以上;總保有量占全世界保有量的57%,成為全球太陽能熱水器生產和使用第一大國。但在太陽能光電應用上,我國還比較落后。據統計,自1990年以來,我國太陽能發電市場增長率僅17%左右,遠遠低于世界同期30%至40%的年平均增長率。
專門從事專利技術分析的北京知立方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趙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各國的專利申請集中度是行業技術發展的指南針,在各國的太陽能專利技術領域中,日本、美國、德國和韓國的太陽能專利均有一半以上集中在太陽能光伏材料領域,這表明太陽能光伏應用才是太陽能開發利用的主導方向。這一點記者也從中科院電工所副所長許洪華那里得到了證實。許洪華強調太陽能光伏應用是未來太陽能利用的主要方向。當前,像德國、美國、日本等太陽能技術及應用大國都非常重視太陽能光電利用技術,其中太陽能光伏電池板技術和薄膜太陽能電池技術非常受關注。
多年來,我國一直在著力推進光伏產業的發展,試圖在關鍵技術上取得突破。1996年至2000年,以項目補貼、用戶補貼和工程補助等方式在西藏建立10多座光伏電站,為西藏無電縣城解決照明等主要生活用電問題。“中國光明工程”規劃到2010年利用風電、光電等可再生能源技術為我國無電地區的2300萬人口供電。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太陽能光伏產業的發展也由過去的“零敲碎打”上升到了系統、戰略層面,政府的扶持力度空前加大。《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從法律及戰略層面對太陽能光伏產業的整體發展做出了明確的規定。2009年3月開始實施“太陽能屋頂計劃”,2009年7月實施“金太陽示范工程”,綜合采取財政補助、科技支持和市場拉動方式,加快光伏發電的規模化發展。
政府的扶持大大促進了太陽能光伏產業的迅猛發展和技術水平的大大提升,這不僅體現在專利申請數量大幅增加,而且體現在占世界專利比例的上升。根據北京知立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太陽能光伏發電專利技術分析報告》,從1998到2009年,在中國申請的太陽能光伏發電技術專利逐年大幅增加,2009年的專利申請數大約是2000年專利申請數的23倍。以湯姆森路透公司的德溫特數據庫為基礎,檢索1990年至2009年間公開的太陽能技術相關專利,日本專利約有14500件,占到所有太陽能技術相關專利的42%;中國專利占13%,僅次于日本,比兩大太陽能強國美國、德國分別高出了1個百分點和5個百分點。
核心關鍵領域亟待突破
從數量上看,中國已成為太陽能專利大國。但在趙棟看來,專利大國并不意味著技術強國,專利的申請趨勢、技術構成、分布領域等各種指標代表著專利背后的技術含量,因此利用專利數據進行各種專利技術指標分析,才能衡量一個國家、企業的技術水平和創新能力的高低。他認為,我國太陽能相關專利的質量還比較低。
首先,在中國申請的太陽能技術專利中,外國公司排名明顯靠前。特別是日本的公司,如佳能株式會社、夏普株式會社、三洋電機株式會社等。中國的專利權人大部分分布在大專院校、科研院所,而且專利并不集中在前沿技術上,國內企業在太陽能核心技術領域乏善可陳。這表明,我國在該技術領域的產業化水平較低,該領域企業的創新能力相對較弱。國內的企業雖然大量生產相關技術產品并出口,但是沒有擁有對太陽能技術發展起主導作用的自主知識產權,這樣很大部分利潤會因技術附加值低而流失。
其次,日本及歐美國家的太陽能專利一半以上集中在太陽能光伏材料領域,而我國專利在相關技術領域只占三分之一。太陽能光伏材料、器件是太陽能集中發電以及其他光伏技術應用的基礎,這個結果顯示出我國在該技術領域力量相對薄弱。同時,我國的專利權人較為分散,難成系統,不像日本的專利權人,單個公司的專利密度較大。
最后,專利被引證數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某個專利技術的技術強度,被引證次數越高說明該專利技術含量越高,越為核心。該領域被引證數前十的專利均為美國公司申請的美國專利,被引證數達百余次,相比之下我國申請人(公司)在該領域申請的專利總量雖然不小,然而被引證數最高的不到10次。
由此看來,我國雖是太陽能專利申請的數量大國,但缺乏太陽能的自主核心技術,關鍵設備依賴進口。因此,政府和企業應該積極采取措施,及時調整技術創新的重點和方向,不斷提高專利申請的質量、層次和水平,才能實現大產業、大市場、高技術良性互動的健康發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