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起,福建省城鄉居民購買印制有“政府補貼、綠照工程”字樣的指定品牌節能燈,將可獲最高50%的中央財政補貼。省經貿委昨日公布了《福建省2010年高效照明產品推廣實施方案》,以社區或行政村為購買單位的城鄉居民用戶可享受50%的財政補貼,工礦企業、寫字樓等大宗用戶可享受30%的財政補貼。
據介紹,今年福建省共有800萬只高效照明產品的推廣任務,指定廈門市東林電子有限公司、廈門通士達有限公司、龍巖市易佰特節能照明有限公司、福建立達信集團有限公司和福建鴻博光電科技有限公司5家企業作為推廣單位。享受財政補貼的節能燈產品限于通士達、易佰特、海德信、螢火蟲和聚星5個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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