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日)從天津市發改委了解到,為確保實現本市“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本市規定不再審批高耗能、高排放和產能過剩行業項目,設立資金支持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建設,并且對耗能超標企業征收超限額能源補償費。
三季度前關停落后產能企業:各級投資管理部門不再審批、核準、備案“高耗能、高排放”和產能過剩行業項目。對未通過節能審查、環評和土地預審的項目,一律不準開工建設。對違規在建項目,要責令停止建設,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淘汰落后產能,將任務分解到各有關區縣和企業,在第三季度前全部關停落后產能企業。
新建改造29座污水處理廠:本市將安排節能、循環經濟、清潔生產、污染治理等專項資金,重點支持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建設和循環經濟發展、淘汰落后產能、污水和垃圾處理以及節能環保能力建設等,形成年節能能力100萬噸標準煤,污水集中處理能力260萬噸/日。今年內要新建和改造北塘、南排河等29座污水處理廠。
能耗超標征收能源補償費:在保證合理用電需求的同時,要壓縮高耗能、高排放企業用電。對能源消耗超過國家和本市單位產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征收超限額使用能源補償費。并規定對能源消耗超過單位產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實行懲罰性價格政策。
道路照明淘汰低效照明產品:繼續實施“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全面推廣“量大面廣”的通用節能技術和產品,加大節能產品補貼推廣力度,重點做好財政補貼推廣節能燈500萬只以上。城市道路照明、公共場所全部淘汰低效照明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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