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工作,日前我市出臺意見,要求各級各部門加快工作進度,確保2010年采暖期前完成130萬平方米的改造任務。
據介紹,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以下簡稱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是指對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既有建筑的圍護結構、供熱系統、采暖制冷系統、照明設備和熱水供應設施等實施節能改造的活動。省下達我市“十一五”期間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任務為130萬平方米。
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建設(市政)主管部門根據市里分配的節能改造任務,組織對本轄區內既有居住建筑的基本信息和采暖能耗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和統計分析,逐個小區、逐棟樓房建立項目檔案,根據實施改造的基本條件和群眾意愿,合理確定重點改造區域、具體項目和改造方式。建立完善節能改造評估體系,對改造任務完成情況、節能改造項目設計與施工資料進行驗收,組織開展建筑能效測評。對改造工作量、節能效果、居民熱舒適度改善及熱費支出降低等情況進行評價,對達不到預期指標的,應分析問題原因,責令限期整改。
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要尊重居民和建筑所有權人意愿,保障群眾權益,兼顧居民、產權單位、供熱單位等各方利益,盡量減少對居民生活的干擾。節能改造要與改善居住條件相結合,與按用熱量計量收費同步推進,在降低采暖能耗的同時,提高建筑質量,改善居住環境,節省居民熱費支出。
按照計劃,全市2009年采暖期前完成65萬平方米的改造任務,2010年采暖期前再完成65萬平方米的改造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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