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長沙市政府召開第22次常務會議,記者從會上獲悉,長沙將重拳出擊重點污染行業企業,30家“重污”企業將在今年9月30日前取締關閉到位。
常務會議要求近期對全市重點污染行業企業進行專項整治。整治范圍及重點包括:所有涉及重金屬污染物(尤其是涉鎘、涉鉛、涉砷、涉鉻、涉汞)的有色、化工污染企業;危險廢物處置利用類有違法規行為的企業;涉及環境安全重點信訪案件的企業;各類涉及環境安全的非法生產行為。據了解,在此次專項整治中,將有30家“重污”企業在今年9月30日前關閉;5家“重污”企業在2010年12月31日前淘汰退出;8家“重污”企業在2010年12月31日前限期搬遷;21家“重污”企業在今年9月30日前停產治理。
常務會議要求,各地要切實加大對污染嚴重、信訪投訴強烈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的行政處罰力度,特別是對造成區域性和流域性染污的企業要依法停產治理或關閉;對在招商引資中擅自引入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高污染、高能耗企業,對當地造成污染或形成環境安全隱患的單位或個人,要依法追究責任;對違規審批的,包庇、袒護違法排污企業的,參與經營活動的相關責任人要堅決嚴肅查處。另外,常務會議還要求建立有關長效機制,要強化引進項目的環保前置審批,堅決杜絕“兩高一資”項目引進,促進區域經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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