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我國的白熾燈全部更換為節能燈,我們一年可以節電480多億千瓦時,在多方努力下,目前我國白熾燈在用量約為14億只;同樣是推進節能產品,在各大超市、商場禁止使用塑料袋的限令發布后,我國超市的塑料袋使用量減少了三分之二,相當于減少了塑料消耗27萬噸左右。在汽車領域,一輛每年在城市中行程達到2萬公里的大排量汽車釋放的二氧化碳為2噸,發動機每燃燒1升燃料向大氣層釋放的二氧化碳為2.5公斤。換個角度來說,消耗能源我們在生活中無可避免,但節能降耗是可以通過技術手段來達到的。如果我們能夠最大程度地提升汽車的發動機燃油效率,贏得更低排放,更低油耗,汽車與綠色未來就找到了一個可持續發展的平衡點。
從政策層面來看,國家鼓勵發展節能環保型汽車的思路日益明朗。6月1日,財政部等部委聯合發布了《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節能汽車(1.6升及以下乘用車)推廣實施細則》,對消費者購買符合條件的新能源、節能汽車給予不同額度的補助。兩項政策同時出臺,體現出政府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并行發展的總體思路,那就是―――新能源汽車是整體汽車產業為之奮斗進取的主導方向,但是節能汽車也是現階段實現節能減排的重要力量。發改委表示,預計到2012年,財政補貼推廣節能汽車400萬輛以上,實現年節油75000萬升、減排二氧化碳330萬噸,推動節能汽車消費4000億元以上。
補貼節能汽車,消費者是最大的受益者。由于目前1.6升以下的在售車型,市場價格基本不高于10萬元,3000元的補貼基本相當于車價的5%―10%。而此類的消費者對價格本身就特別敏感,補貼政策的落實將對他們的購買行為起到極大的推動作用。同時,必須看到,此次補貼政策出臺,附帶著一個特別重要的概念―――“節能汽車”。在《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節能汽車(1.6升及以下乘用車)推廣實施細則的通知》中明確指出,政策將發動機排量在1.6升及以下、綜合工況油耗比現行標準低20%左右的汽油、柴油乘用車(含混合動力和雙燃料汽車)納入“節能產品惠民工程”。消費者實際上可以通過更加實惠的價格,買到同等級別車型中技術更為先進的產品。
并非所有發動機排量在1.6升以下的汽車都能冠以“節能之名”,盡管目前相關車型的認證標準、細則還沒有正式公布,但可以肯定的是,節能汽車補貼政策只能惠及技術領域真正做到清潔、高效的綠色汽車產品,這些產品種類目前不會太多,但將在銷量表現上直接影響市場走向。切實鼓勵節能環保汽車,將促使國內汽車企業用最短的時間跟進市場變化,加快技術換代、產品更新,扎扎實實地打造汽車企業的“綠色名片”。
從政策層面來看,節能環保汽車的準入規則將是一個嚴密的系統,包括各車型的排放監測報告、技術創新審批程序、過量排放的收費辦法等措施都將在鼓勵的前提下,要求企業拿出“真功夫”來,切實改進產品的節能降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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