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皇甫萍)今年的盛夏季節濕潤多雨,不輸“黃梅天”,在夏夜大排檔大快朵頤的市民,可曾想過商家提供的一次性筷子很可能是一雙“霉筷”!按照規定,一次性筷子的保質期為4個月,過期則易霉變產生致癌物質。而在采訪中記者發現,知道一次性筷子有保質期的人寥寥無幾,甚至很多批發商、商家對此也一無所知。食監人員提醒市民,商家提供一次性筷子時,消費者可要求索看一次性餐具保質期信息。
為什么一次性筷子需要有保質期?環保專家稱,筷子含水,時間一長容易發霉,所以必須限定保質期。相關質量標準要求,一次性木筷的含水率必須在7%以下,一次性竹筷含水率必須在10%以下。專家進而表示,在類似“黃梅天”的高濕度環境里,一次性筷子很容易發霉,筷子里的化學物質隨時間推移會發生反應,產生的化合物可能會致癌。沒有保質期或過保質期的一次性筷子,輕則出現異味,嚴重的會孳生強效致癌物黃曲霉素。
早在2005年6月,我國就出臺了與一次性筷子相關的強制性規范,規定保質期一般不應超過半年。而在去年3月,國家質檢總局頒布《食品用包裝容器工具等實施細則》規定,一次性餐具最多保質4個月,并應該在餐具包裝上標注產品保質期。
本市食監部門人士說,一次性筷子的生產廠家應向餐飲商家提供該批次一次性餐具的檢測合格報告。今后,食監部門將加強批發、流通環節的索證管理,一旦發現過期一次性餐具,將作出處罰。消費者可向商家索看一次性筷子的保質期信息,如果在一次性筷子上出現明顯的非木頭本色的斑點,沒使用就潮濕、變形或是有明顯的酸味,就是受污染了,不可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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