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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第17屆大會通過一項關于號召各國共同舉辦國際海洋年的決議。聯合國認識到海洋、海洋環境、海洋資源和海洋持續發展的重要性,1994年12月,在其第49屆大會上通過了這項有102個成員國發起的決議,宣布1998年為“國際海洋年”。早在1998年“國際海洋年”期間,我國政府就積極參加國際社會為迎接“98國際海洋年”而舉辦的各類活動,發布了《中國海洋政策白皮書》,并開展了系列宣傳活動。
2008年,正值“國際海洋年”十周年,國家海洋局會同有關部門決定啟動“全國海洋宣傳日”活動,并將時間定于每年的7月18日,目的在于通過連續性、大規模、多角度的宣傳,促進全社會認識海洋、關注海洋、善待海洋和可持續開發利用海洋,顯著提高全民族海洋意識。
2008年12月5日,第63屆聯合國大會通過第111號決議,決定自2009年起,將每年的6月8日確定為“世界海洋日”。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就此發表致辭時指出,人類活動正在使海洋世界付出可怕的代價,個人和團體都有義務保護海洋環境,認真管理海洋資源。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海洋工作和增強全民海洋意識”的指示精神,從2010年起,國家海洋局將全國海洋宣傳日活動改期為每年的6月8日舉行,并更名為“世界海洋日暨全國海洋宣傳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