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卸歷史責任 轉嫁減排負擔
更有甚者,歐盟委員會還聲稱,不僅發達國家要為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提供國際援助,經濟相對發達的發展中國家也應作出貢獻。歐盟試圖以此推卸發達國家對于全球變暖的歷史責任,并將部分負擔轉嫁到迅速崛起的發展中國家身上。
發展中國家認為,發達國家對全球變暖負有不可推卸的歷史責任,理應幫助發展中國家消除相關后果。
但在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支持、幫助它們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和適應氣候變化等方面,歐盟迄今尚未拿出令發展中國家滿意的“報價”。這成為當前氣候談判中遇到的一個重要障礙。
分攤出資沒頭緒 一推再推時間表
據歐盟委員會估計,到2020年,發展中國家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和適應氣候變化的災難性影響,每年需要1000億歐元左右的資金。但歐盟至今都未說明自己的出資份額。
歐盟委員會在今年9月提出的一份建議中主張,從2013年到2020年,歐盟平均每年將拿出20億至150億歐元幫助發展中國家。這被綠色和平組織一名發言人批評為只是“小費”而已。
在今年10月底的歐盟峰會上,歐盟領導人干脆將出資決定推遲到了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上,并要求與其他有關各方的出資額相匹配。
歐盟遲遲未能就出資問題拿出一個痛快的決定,在很大程度上也與歐盟內部存在嚴重分歧有關,尤其是成員國之間如何分攤出資成為問題。
歐盟內部尚且如此,要想在國際層面上達成一份氣候融資協議必然是難上加難。
面對存在的困難,哥本哈根大會主席、丹麥氣候和能源大臣康妮·赫澤高近日仍強調,現在是就氣候變化問題作出選擇的時候。但她暗示,此次會議可能無法像歐盟原先期待的那樣直接達成一份有約束力的國際協議,而是僅制定出最晚何時完成這份協議的時間表。
赫澤高即將出任歐盟有史以來首位負責氣候事務的委員。她說,各國領導人必須致力于在4個根本性問題上取得進展:為發達國家確定有約束力的中長期減排目標,發展中國家應有一份綠色行動計劃,氣候融資以及技術轉讓。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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