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未來發展中國家的碳排放計劃
英國氣象局氣候影響部門的負責人理查德·貝茨(Richard Betts),曾寫過一篇關于2007年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 如何處理氣候變化的影響的報告。他說:“那份報告應該會引起聯合國氣候峰會決策者的興趣,因為它有助于指導我們今后怎么減少碳排放”。
報告指出,以現在的人口規模、經濟增長速度和能源使用情況來看,每一項都與溫度升高有關。貝茨說:“GCP的研究表明,溫室氣體排放導致全球氣溫上升,如果我們繼續讓排放量增加,地球氣溫極有可能會上升4℃甚至更多。如果我們想使溫度上升控制在2℃以下,還需要幾年的時間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量。”樂奎教授也說:“地球溫度有上升6℃的危險,如果以19世紀的基準來衡量,預計危險將發生在本世紀末或下世紀中葉。”
3、對發達國家的碳排放控制
這項研究結果最有趣的一個發現是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CO2排放量的巨大差別。例如,英國的CO2排放量,從1992年到2004年期間,下降了5%。然而同時,英國的商品和服務總量卻增加了。據悉,發達國家進口原材料,生產消費品,并在發展中國家開設工廠,使本該在發達國家產生的碳排放轉移到了發展中國家。從某種意義上說,發達國家擁有發展中國家的CO2排放量的很大一部分。”
GCP的分析表明,全球人均溫室氣體排放量在上升。現在平均每個人消費的商品和服務相當于排放了1.3噸的二氧化碳,在2000年是1.1噸。如果要將全球氣溫上升控制在2攝氏度以下,就必須在2050年之前將人均排放量減少到0.3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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