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發達國家建筑節能發展的經濟激勵政策
1、美國
美國政府為了全面推進節能省地型住宅的發展,從立法、經濟補貼和稅收減免等各方面積極鼓勵節能住宅的發展。
在稅收減免方面,新建節能住宅建筑可以獲得稅收減免。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的住宅,比國際節能規范(IECC)標準節能 30%以上的,每幢減免稅收1000美元;2001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的住宅,比國際節能規范(IECC)標準節能50%的,每幢減免稅收2000美元。另外,節能建筑設備也可獲得稅收減免的優惠,各種節能型設備根據所判定的能效指標不同,減稅額度分別為10%或20%。例如,節能型洗衣機、熱水器減免50~200美元;地熱采暖、太陽能熱水和采暖系統最多可減免1500美元。
同時,為了保障低收入家庭的福利,節約能源,美國發起了低收入家庭住宅節能計劃,幫助低收入家庭進行節能改造。政府為低收入家庭免費進行節能改造,每個家庭有一定限額,主要包括美國能源部保暖協助計劃、健康部低收入家庭能源協助計劃等。低收入家庭節能計劃的經濟效益十分顯著。美國能源部從2001年起幫助51000個低收入家庭進行了節能改造,平均每個低收入家庭的節能改造費用為2568美元,但節約了低收入家庭13%~34%的能源開支,投資收益率達到130%。除了經濟效益,低收入家庭節能計劃還帶來很多環境效益。根據調查,投資低收入家庭住宅節能計劃1美元,就能獲得1.88美元的環境效益。
2、德國
德國住宅很重視節地、節能、節材、節水和環保,既提高了住房的舒適度,又推進了資源和能源的全面節約。德國所采取的措施主要是改革生態環保稅,提高建筑采暖用油等價格,同時對熱電聯產等新技術應用實施稅收減免。
德國“關于新建筑物節能法”于1976年實施生效,要求新建筑物必須做隔熱保溫,違反此法律者罰款5萬馬克;1999年,德國開始實行生態環保稅收改革,同時政府適當的提高了汽油和建筑采暖用油的稅率,提高社會各界節約能耗的積極性,促進了各種節能技術的研發應用;2008年,德國將施行稅收同環保掛鉤的做法,即耗能大戶企業只有執行能源管理系統,才能獲得減少生態稅的優惠,方案還包括,如果房間沒有安裝節能窗戶,租房者可以要求降低房租等。
3、日本
日本制定的節能政策是:運用金融優惠制度,鼓勵建筑采用節能措施,以較少的能量消耗獲取舒適的居住環境條件。如日本實行住宅金融公庫貸款,只有滿足79年標準才能貸款;對于高于92年標準住宅,可給予50~100萬日元的額外貸款;對高于99年標準的住宅可獲得額外貸款250萬日元。
日本實行的金融優惠制度還包括住宅采用隔熱構造的補貼貸款制度,采用太陽能熱水器、節能型供水設備和供暖設備等的補貼貸款制度,及辦公樓、飯店等建筑采用熱泵設備的長期低息融資制度等。
正是在這一系列經濟鼓勵政策的推動下,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日本逐漸成為世界上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國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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