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廣東省火電和水泥行業降氮脫硝工程進展偏緩慢,火電機組降氮脫硝改造僅完成了計劃的三分之一左右,今年需完成15條水泥生產線降氮脫硝改造工程一項都未完成。”
原因二:除穗深外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增加
作為PM2.5、臭氧等新型污染物的元兇,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持續增大,令減排工作進展緩慢。省環保廳透露,去年廣東省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降反升,致使今后四年需年均減排6.6%以上才能完成國家下達減排指標,任務同樣艱巨。
一邊是排放增大,另一邊機動車新增量仍巨大,“黃標車”淘汰工作進展緩慢。“廣東省僅廣州、深圳兩市實現了機動車氮氧化物減排,其余各市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均呈現不同程度的增加。”省環保廳指出。
據記者了解,目前珠三角城市的空氣污染,已從改革開放初期的煤煙型工業污染,變成了以機動車為主的復合型污染。而全省所有“黃標車”污染物排放量約占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總量的70%。淘汰黃標車雖然政府叫喚了多年,實際上除了城市不斷擴大限行區域之外,一直鮮有強制的報廢手段,監管處罰時松時嚴。
節能減排要成公共財政支出重點
應對
為推進減排工作深入開展,記者昨日獲悉,省政府剛剛印發的《廣東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實施方案》,要求省環保廳、發改委、經信委等共18個省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予以落實。
對火電改造、黃標車淘汰等減排難點,《方案》明確了政策鼓勵的方向:各地要把污染減排作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并增加投入,加大對減排重點領域、重點工程、重點項目資金的支持力度。省財政將對淘汰“黃標車”、推進污水處理廠建設、農業源減排、水泥廠脫硝等給予適當獎勵。
在火電方面,《方案》透露,規定不得設置煙氣脫硫旁路,綜合脫硫效率達到93%以上,脫硝效率達到85%以上,2014年所有燃煤火電機組煙氣旁路取消完畢。
而在控制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方面,《方案》從排放標準、用油品質、機動車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四招,到2015年,全省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42.31萬噸,比2010年減少10%。
《方案》還對水污染物減排提出了目標:到2015年,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等市所有建制鎮及其他地區的所有中心鎮均應建成城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全省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85%,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區達90%以上、其他地區達75%以上。
LPG公交將逐步淘汰
明年4月起推粵汽油
方案細節
提高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新購或申請跨地級以上市遷入的或者從省外申請遷入本省的機動車,必須符合遷入地正在執行的國家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從2013年1月1日起,全省實施國家第階段重型柴油車排放標準。大力發展清潔能源公共交通,鼓勵使用LNG(液化天然氣)公交車,逐步淘汰LPG(液化石油氣)公交車,減少公交車排氣污染。
提高車用油品標準。2013年4月1日前,在珠海、中山、佛山市全面推廣粵IV車用汽油,在廣州、深圳、東莞市全面供應粵IV車用柴油,力爭2015年7月1日前在全省全面供應粵IV車用成品油。
完善淘汰“黃標車”的激勵機制。對達到強制報廢年限的車輛依法予以強制淘汰。對延緩報廢的車輛,在一個檢測周期內環保尾氣檢測三次不合格的,應依法予以強制報廢;環保尾氣檢測合格的,鼓勵其自愿淘汰并給予一定的獎勵或補貼。鼓勵未達到報廢年限的車輛自愿提前淘汰,將給予其一定的獎勵或補貼。
加強機動車管理。加強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實施“黃標車”限行措施,擴大“黃標車”限行范圍。到2012年底,珠三角地區“黃標車”限行區域面積占各市城市建成區面積比例不低于20%。到2015年底,上述比例提高到30%,其它城市不低于15%,珠三角逐步形成連片限行的空間格局。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