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前期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需要為客戶提供融資服務,這可能會造成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資金流不暢;而標準不清也困擾著合同能源管理發展。在節能診斷、融資、改造等過程中,可能出現由于服務標準不明晰而產生的摩擦。”盤雨宏表示,還面臨信用違約問題,用戶可能通過違約或者貶低節能效果等方式而少付甚至是拒絕支付服務費用。
節能領域應該采取市場機制
為了能籌到項目資金,很多做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企業能想的辦法都想過了。楊宇程曾多次對媒體表示,并不急于上市,如果上市,一定交給股市一個非常合格的企業。
但目前來看,楊宇程要調整策略了,他告訴記者,現在已經開始做上市的準備工作了,為的就是解決融資難的問題。
事實上,很多企業都把希望寄托于國家。北京一家做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的項目經理對記者說,“如果國家能夠設置一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基金就好了,為這些小、微企業做擔保用。”
“目前很多企業之所以很難從銀行貸到款,是由于從銀行貸款需要擔保,即使可以用知識產權擔保,但最終還是需要二次擔保和三次擔保,還得落實到一部分資產上面。”上述項目經理說,“如果為了保證資金鏈條不斷,僅憑公司資產難以維系,如果一年做成10億,那么很難找到可以用來做擔保的資產。”
這一想法與楊宇程不謀而合。“如果國家希望更好地發展合同能源管理,應該設置專項基金,引導合同能源管理發展,而不應該是讓做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企業無法融資。”楊宇程表示,做合同能源管理,很多企業不得不出讓股權,“就等于賣身在做這項生意,是在用技術、股權來換資金。”
“如此一來,合同能源管理能否健康發展目前還很難看清。”楊宇程流露出對這一行前景的擔憂。
“如果以5年內建成20個年產值在10億元以上的專業化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標準,容易形成資金主導的后果。”在楊宇程看來,“如果真是以資金為導向做合同能源管理,我認為不是一件好事。”可能出現,擁有資金的一方將多家公司整合在一起,不能真正形成上下游的結合,出現以資金為紐帶的局面。
“如果為了促進產業發展,國家可以規劃以節能指標為依據,而不是以資金為衡量依據。按照碳指標相應配比實施融資幫助,節能指標由相應部門進行認定。”楊宇程說,可以拿出一部分資金為企業向銀行做風險擔保,以節能指標作為申請貸款擔保的標準,擇優而貸。
但“只要節能行業的風險大,就不會有資金愿意投入,那么這個行業的風險就更大。”林伯強一針見血地指出,節能領域的機制應該采取市場的機制,但政府需要在中間扮演重要角色,以解決資金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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