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積極性受挫
但是,補貼政策的“一降再降”,讓本處于寒冬中的光伏企業,再次感到了涼意。
有申報“金太陽”項目的企業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企業而言,此類補貼政策的變動將會造成降低企業積極性等一系列不利情況。具體而言,由于驗收和結算金額出現差異,導致企業內部對該項目的收入無法確定,同時,企業對外的采購合同無法正常履約。而且,企業預計收入減少,則無法保證項目的售后服務和配件供應。
相關企業人士指出,就國家培育新型產業的指導思想而言,項目利潤的降低導致技術應用企業對光伏項目投資熱情下降,同時致使光伏組件生產商產能過剩,無法消耗。
同時,政策有變動的可能,就無法對項目執行進行預估,企業不敢積極參與“金太陽”項目,從而使扶持政策無法落地。
業內人士分析,政府的第一次補貼政策,刺激了相關企業的快速發展,但實際核算中,因政策的變動,導致實際補貼巨額縮減,這樣一來,企業的前進動力和后續發展受阻。
而劉潭愛在提交的建議中也寫道,無論是站哪個角度,財政部門此類對補貼政策的修改看似是遵循市場規律的行為,但其實就新能源應用這一尚處于萌芽狀態的行業來說,過早地引入完全競爭的市場機制還為時過早,甚至會對其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壞。業內相關人士認為:財政補貼的意義在于對行業發展的扶持,在于支持國家新能源發展戰略實現,是一項具有政府公信力的行為,在項目的建設周期內,頻繁調整補助標準,有悖政府出臺政策的初衷。
因此代表建議,對2010年核減結算金額的項目進行調整,按原審批金額進行補貼執行。
而對2010年后的“金太陽”補貼政策要進行修正,保證其一致性和穩定性,即在容許的項目建設周期內,不對補貼單價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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