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政策怎么發揮作用?
民革中央和九三學社中央在提案中都提出,財稅政策在促進節能減排方面具有難以替代的作用,要進一步完善有利于節能減排的財稅政策。
“要解決企業收益與成本計算不對等問題。一方面,對企業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產品與設備的行為進行稅收方面的獎勵,對應用新技術的產品銷售給予稅收優惠政策,對使用新能源企業產生的高成本給予補貼。”民革中央委員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另一方面,對高耗能、高污染的企業行為進行約束,如設立排放稅,使企業收益與排污行為直接掛鉤,促進企業節能減排,最大限度地發揮財稅政策引導和促進節能減排的作用。”
九三學社中央建議,應制定合理的稅收品種與稅率,全面改革資源稅,研究開征環境稅,正確考核和計量節能減排價值。根據目前的《企業所得稅條例》規定,從事節能環保企業可以得到“三免三減半”,即第一年至第三年可免交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在減半征收的優惠基礎上,還可考慮所得稅再減,以達到通過稅收來調節節能減排的規模和速度。
“建立和完善峰谷、豐枯電價和可中斷電價補償制度,對淘汰和限制類的高耗能項目及企業實行差別電價,抑制高耗能行業的盲目發展。嚴格執行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出口的政策措施。”全國政協委員阿什老軌說。
能否賦予節能減排外部效益財產權?
“外部效益問題本質就是產權問題,一旦產權被設置,正外部性就內部化了。”九三學社中央委員說,“鑒于此,可考慮增設節能減排外部效益財產權,再界定誰擁有此項權利,單獨核算,并立法保障。”
九三學社中央的提案給出了具體建議,節能減排外部效益財產權界定的方式可分為兩種:第一,國家以法規或條例的方式增設節能減排外部效益財產權,清楚地界定產權并將其賦予企業,保證這項產權的交易順暢,保障產權的持有,即政府(基金會)作為社會公眾的代理人支付給企業一筆節能減排外部效益的費用;第二,以契約合同和證券化方式明晰節能減排外部效益產權關系,是節能減排企業索取由于正外部性為其他企業和社會成員帶來的收益,從而使其內部化。
九三學社中央提案還提出,加快出臺系統而完備的經濟補償制度,提高民間力量參與節能減排的積極性,吸引社會資金投資節能減排,是我國節能減排的當務之急。政府可通過提高能源稅和污染物排放稅費、受益者付費、社會捐助和發行彩票等途徑籌集節能減排外部效益補償專項基金。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