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減排設施管理
云南省將進一步強化對污染減排項目的管理,要求各相關企業尤其是火電企業加強對減排設施的運行管理,務必保證減排設施正常運行,嚴禁弄虛作假。省環保廳將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檢查中一經發現并查實企業污染減排設施存在無故不正常運行、設施不完善導致長期不能正常運行、對相關軟硬件系統及運行數據造假等行為,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厲處罰,絕不姑息。
云南省政府督查室還組織開展了污染減排專項督察,對減排工作進展緩慢的州(市)、建設進度滯后的減排項目和減排設施運行不正常的企業予以重點督察。
在日前云南省環保廳發布的《關于2009年省級污染減排重點項目進展情況通報》中,108個未按時完成任務、建設進度滯后或運行不正常的省級污染減排重點項目被一一曝光,主要涉及城市污水處理及配套管網工程、冶煉燒結機脫硫和尾氣脫硫工程、化工企業生產污水生化處理工程等。
據通報,重點污染減排項目運行不正常主要表現為:運行管理不規范、用暗管偷排污水、使用超過設計標準的高硫煤、脫硫設施漏風、未按規定進行在線監測校驗、修改脫硫關鍵數據等。
針對存在的問題,云南省嚴令相關單位和企業及時整改。省政府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企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項目實施進度,確保完成今年的減排任務。對工作不力、未能按照計劃進度完成減排任務的州(市)政府和單位,將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節能減排工作行政問責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啟動行政問責程序。見習記者 蔣朝暉 昆明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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