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智民認為,一旦經濟增長超過預期,能源消費必然要跟上。“人家就要自備電廠,不環保也上了,想控制都難。”對于去年個別地方“拉閘限電”致使民間柴油發電盛行的場面,他仍記憶猶新。
“依靠新能源改變我國能源結構將是個長期過程。”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國家電監會原副科技主席邵秉仁表示。
全國政協委員、華中科技大學煤燃燒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鄭楚光在接受《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時也指出,新能源的能量密度決定了它不可能在短期內大規模的替代常規能源,此外,節能減排也存在天花板,“不可能無止境減下去”。因此,他建議在發展新能源,開展節能減排的同時,繼續關注化石能源的清潔化利用,例如CCS(碳捕捉和封存)等清潔煤技術。
鄭楚光向記者表示,化石能源的清潔高效利用也屬于調結構的范圍。“不能局限地說調結構就是不用化石能源,這是偷換概念。”他強調,CCS已被劃到新能源的范疇之內,“但這一點還未被公眾所理解。”
完善規劃和政策體系
針對我國目前新能源規模和效益的差距,邵秉仁在3月9日的主題發言中指出,發展新能源,規劃須先行。“目前重項目、輕規劃,規劃與實際結果總是差之甚遠,規劃滯后且缺乏約束性,導致無序發展、資源浪費的問題十分突出。”邵秉仁說:“新能源并網難、消納難、調峰難,裝機多而發電少、速度快而效益低,一些不具備資源條件的地區,也盲目提出打造新能源基地。”
周大兵建議,應盡快完成中國主要大江大河的水電開發規劃和規劃補充、修訂和審批工作,并在國家層面上組織編制風電總體規劃。他指出,水電規劃是水電開發的前提和基礎,由于國家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很多流域面臨水電規劃的修訂和調整。另外,水電規劃包含了對水資源的綜合利用,需要處理方方面面的問題,十分復雜。而在大型風電基地集中開發規劃上,他表示不僅要考慮風能資源,還要考慮與其他電源和電網的統一協調。
除了規劃,兩位委員稱,還必須完善清潔能源發展的政策體系。
邵秉仁表示,我國目前以電價補貼為主的新能源發展政策沒能有效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必須改革新能源補貼辦法,設立新能源研發專項基金,鼓勵各級財政貼息支持新能源研發;完善新能源電價加價政策,將新能源電價補貼額度分解到地方,與各地區新能源核準項目相銜接;對自發自用的新能源,應同樣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貼。來自企業的周大兵則認為,應通過市場激發新能源的發展潛力,“如果長期補貼,風電就沒有生命力了。”
在核電方面,“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提出,未來五年將新開工建設4000萬千瓦的核電項目。
“中電投大概瞄準1000萬千瓦的規模吧。”陸啟洲向記者透露。國內目前僅有中核、中廣核和中電投三家擁有控股投資核電項目的資質。五大電力中的華能、大唐、華電、國電等在尚未獲得核電資質的情況下,只能通過參股投資核電項目、開發核電廠址。
“初步預計我國核電2020年要達到7000萬千瓦的裝機規模。目前剛突破1000萬千瓦,還差6000萬千瓦。”翟若愚向記者表示,“從投資角度等因素考慮,少數投資主體介入,很難完成這個任務。”
相比水電等清潔能源,核電安全歷來備受關注,“十二五”強調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高效發展核電。周大兵在《關于促進核電發展的措施建議》中提出,應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加強核電運營專業化。“運營專業化有利于核電站運營的安全和穩定,以及相關人才的培養與調配。”周大兵強調,“核電建設往往存在資金瓶頸的問題。根據國際經驗,如果推行核電運營專業化,實現運營權和所有權的分離,核電投資可以完全放開。”“甚至民企也能成為投資主體。”翟若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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