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高層建筑逃生設施建設
全國政協委員、青島市副市長王修林建議盡快修改1995年公安部頒布的《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強化高層、超高層建筑避難層和人員快速逃生通道及設施的建設,加強外墻保溫材料監管。例如,要明確規定,高度超過40米的公共建筑,必須設避難層;高層、超高層建筑,必須建設人員快速逃生通道和應急逃生設施。同時,加強對高層、超高層建筑消防救援配套設施、避難層、人員快速逃生通道和設施的定期維護檢查,嚴格責任追究制。
加強民用高層建筑防火
全國人大代表、河南中煙工業公司安陽卷煙廠工人郭生民建議,要從產業方面積極引導和促進新型建筑保溫材料的研發與應用,為高層建筑尤其是民用高層建筑“穿上”防火衣。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我國大中城市相繼建起了大量的高層建筑。郭生民認為,雖然我國已有高層建筑防火規范,但從內容上看,較側重于公用建筑寫字樓,而涉及民用建筑內容較少。目前很多建筑使用的保溫層材料,多是可燃性較大的聚苯板、擠塑板材料,一處失火,很快蔓延開來。另外,高層救火本身也存在一定難度,如水壓低,達到一定高度時水壓上不去,加上高處風大,給消防救火工作帶來很多困難。
高逾40米公共建筑須設避難層
全國政協委員王修林認為,高層大火之所以難以撲救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
“首先是消防應急救援裝備能力與高層建筑發展嚴重失衡。”王修林說,目前我國配備的消防、救援設備中,最高的消防云梯有效高度為72米,大多為53米的撲救高度,水槍射程也僅幾十米。直升機救援滅火又因空間條件和數量所限不理想。“另一個原因是因為高層、超高層建筑配套的應急逃生設施建設規定不完善,很多高層建筑內根本沒有應急逃生通道和避難層。”
人大會議及政協會議已經閉幕,我們對“兩會”寄予的期望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實現。“兩會”召開之前,社會尤其是消防行業的人士熱切希望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問題能夠提上議題。盤點“兩會”關于消防安全的議題,我們可喜地看到有一部分提案得到了呈現。希望,在接下來的工作中,這些提案能夠真正落,切實解決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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