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答復:
您提出的“關于將農村主要污染物減排列入國家‘十二五’約束性指標的提案”收悉。經商發展改革委,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將農村污染物減排列入“十二五”約束性指標減排內容的建議。在現代農業發展的過程中,化肥、農藥等的大量使用顯著提高了糧食產量,反過來,過量使用又造成了嚴重的農業面源污染;人民群眾的生活需要畜禽和水產產品,但畜禽和水產養殖又帶來污染。根據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結果,全國化學需氧量(COD)等主要水污染物有四成以上來自農業污染源,尤其是畜禽養殖業COD排放量占農業源COD排放總量的95%以上,著力抓好農業污染治理工作十分必要。目前,我部正在組織開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編制工作,初步考慮把農村主要污染物減排納入“十二五”總量控制管理體系,著重抓好農村集鎮生活污水和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治理。下一步,我部將積極配合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把農村主要污染物減排納入國家“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體系,進一步統籌城鄉環保工作,完善法律法規和管理體制,增加對農村農業的環保投入,全面提升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水平。
二、關于全面實施農村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的建議。近年來,發展改革委、農業部、環境保護部等有關部門結合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重點流域污染治理、農村安全飲用水、農村沼氣工程建設、農村清潔能源體系建設、農村清潔工程、農村環境保護“以獎促治”等工作,利用中央預算內投資、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等支持了一批農村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和面源污染控制工程。據統計,截至2009年年底,全國已建成戶用沼氣池3500萬戶,針對畜禽養殖場、大中型養殖廠的大中型沼氣池近3000處,對改善農村環境質量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下一步,我部將積極配合發展改革委、農業部等部門把農村環保納入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進一步加強城鄉環保工作統籌,把加大農村環境整治作為“十二五”環境保護規劃、“十二五”農村經濟發展規劃的重要內容加以研究;組織編制和實施“農村環保小康行動計劃”,提出農村環保的目標、規劃任務、重點工程和保障措施;繼續實施好“以獎促治”、“以獎代補”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完善政策措施,增加資金投入,全力推進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城鎮生活污水垃圾處理等重點工程,集中力量解決一批農村突出環境問題。
三、關于加強農村環保科技的建議。近年來,我部高度重視農村環保科技工作,組織開展了一系列科研攻關項目,出臺了一批農村環保技術政策、標準規范,如《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質量評價標準》、《農村生活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工程技術規范》、《畜禽養殖產地環境評價規范》等。下一步,我部將進一步加大農村環保科技研究力度,完善農村環保經濟政策,推廣農村環保適用技術,組織制訂《村鎮生活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術指南》、《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城鎮垃圾農用控制標準》等,配合有關部門完善農村環保設施建設標準,支持一批農業清潔生產、農業循環經濟以及生態農業、有機農業試點示范項目,積極探索農村污染物減排的有效途徑。
四、關于加強農村環境管理能力建設的建議。2008年,國家實施“以獎促治”政策以來,中央財政投入農村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達15億元,支持了2100多個村鎮開展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建設示范,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得到解決,許多村莊的村容村貌明顯改善。在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全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投入逐年加大,2009年中央減排專項資金中減排監測體系建設投入超過11億元,支持了464個縣級環境監測站的能力建設等。我部出臺了《全國農村環境監測工作指導意見》,積極推動農村環境監測試點工作。對“以獎促治、以獎代補”的村莊開展了農村環境質量監測,加快了31個農村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和14個國家空氣背景站的建設工作。加強了規模化養殖場和農村工礦企業等排污的監測,掌握污染來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規律。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我部將以實行“以獎促治、以獎代補”政策和強化環境監管為主線,逐步建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督促和指導各地加強農村環保監管能力建設,探索城鄉一體化環境監管體系,加大農村環保宣傳教育力度,針對重點流域、區域和問題突出地區開展集中整治,著力解決危害群眾身體健康、影響農村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改善農村環境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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