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把總量減排作為促進轉方式、調結構的重要手段,堅持一手抓污染物存量削減,一手抓增量控制。先后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嚴格控制高耗能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落實好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的意見》,把減排任務完成情況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性條件,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按照“先算、后審、再批”的程序進行審批。“十一五”以來,省級共拒批低水平重復建設、“兩高一資”等項目46個,涉及投資88.7億元,對兩個設區市、17個縣(市、區)、5個流域實行了區域限批。
按照“政策引導、完善機制、制定方案、分步實施”的思路,山東省政府制定了火電、水泥、鋼鐵等重點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方案,通過采取資金激勵、上大壓小、等量淘汰、區域限批、社會公示等措施,完善了落后產能退出機制。“十一五”以來,全省累計關停小火電機組總容量717萬千瓦,淘汰落后鋼、鐵產能527萬噸和821萬噸。
打出環境監管組合拳
山東省建立健全環境自動監控體系,對59個河流斷面、144個城市空氣自動監測站、24個城市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測站、1000余家省控重點監管企業和近200座城市污水處理廠,實現了國家、省、市、縣四級聯網實時監控,監測設備運行率和監測數據準確率提高到95%和90%以上,自動監測數據采用率達到90%以上。同時,加快污水處理廠和燃煤電廠脫硫設施自控系統建設,在燃煤電廠和污水處理廠開展工況數據在線監控工作,不斷鞏固提升減排成果。
據了解,每次專項行動都由副省長總帶隊,邀請省委組織部、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委辦公廳督查室負責人參加,省發改委、省經貿委、省環保廳等部門負責人分別帶隊檢查,這樣的聯合執法機制在山東省已開展了多年。
“十一五”期間,山東省共組織開展了13次環保專項行動,累計檢查重點工業污染源2235個(次)、城市污水處理廠703座(次)、河流斷面426個(次)、信訪案件129件,對402件突出環境問題進行了掛牌督辦,有效遏制了環境事件的高發態勢。制定實施了環境監管“四個辦法”,明確和規范了省、市、縣三級環保部門日常監管的主要任務,使全省環保工作由事后查處、被動查處、集中查處為主,轉變為事前監管、主動監管、經常性監管為主,有效地提高了重點污染源的達標排放率。目前,全省重點監管企業達標率達到97.6%,城鎮污水處理廠達標率達到94.6%。
為打好環境監管“組合拳”,山東省環保廳每月召開一次環境形勢分析調度會,定期調度分析環境質量變化和執法檢查情況,研究部署環境監管重點工作,對每月環境污染嚴重、治污減排效果差的縣(市、區)政府“一把手”,實行當面約談,責令限期整改落實。對環境質量連續3個月得不到有效改善的,實行建設項目“區域限批”,以強有力的措施和堅決的態度推動減排。中國環境報記者 周雁凌 季英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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