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業研發熱情并不高
在新能源汽車得到大力扶持的階段,大型汽車集團也成了國家汽車行業新能源戰略的主力。“但是在當前情況下,國內大型的汽車集團搞研發的積極性并不高”,清華大學汽車研究所所長陳全世對本報記者講道。
由于成本高、風險大等原因,新能源汽車企業多數在技術研發上并沒有多大熱情。在當前新能源汽車商業化推廣前景尚不明確之時,雖然加強技術研發的呼聲很高,但企業最關注的尚不在此。
據另一位汽車業人士透露,當前幾乎所有搞電動車的車企精力都是放在怎樣捕獲各種資源上,這包括怎樣獲得兩級政府的支持,怎樣得到大小不一的財政補貼,以及宣傳造勢。
對于大型汽車企業對新能源汽車技術研發的看法及戰略規劃,記者曾試圖聯系采訪北汽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的相關負責人,但遇到對方多種理由的回避。
陳全世教授重點提到了應對類似于地方GDP政績考核的國有車企績效考核標準進行調整。他認為在當前的績效考核體系下,國有大型汽車企業容易急功近利。“新能源汽車的技術研發需要持續的高投入,在技術前景并尚不明確的情況下,汽車企業專注于技術研發將很變得很有挑戰。”
應進一步放低準入標準?
能否讓新能源汽車技術研發長期持續,實現核心技術突破,關系到了國內汽車產業“彎道超車”能否實現,甚至整個新能源汽車產業戰略規劃的成敗。
但對于在新能源汽車準入標準上,如何平衡好鼓勵技術研發與實現行業的長期有效管理,直到今天依然存在著不同的觀點。汽車行業專家賈星光認為,在大型汽車企業技術研發不積極的情況下,政策可放低新能源汽車生產準入標準,以加強市場競爭。
在今天,新能源汽車行業的主要技術標準是2009年出臺的《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它包括30分鐘內最高車速不低于75公里,一次充電后的續駛里程不能低于160公里,最高時速應不低于85公里。以及在零下20攝氏度的低溫情況下,電池也可以讓車正常啟動等。
清華大學教授馬貴龍分析此標準時說,“標準設置太高,帶有歧視性的技術標準事實上令所有低速電動車企業無所作為。”他認為這個標準事實上是將大多數民企排除在外。
賈新光的觀點應該會得到包括山東時風集團在內的多個企業的支持。早在2007年時風集團就成立了電動汽車研究所,隨后更提出“投資100億元建設100萬輛新能源汽車生產基地”的構想。但今年6月工信部發布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則》讓其宏大的新能源汽車戰略構想頓時黯淡下來。按照規則界定,時風汽車“只能在批準區域、期限條件下銷售、使用”。
清華大學汽車研究所所長陳全世認為,雖然小企業的進入有利于加強行業競爭,刺激技術研發。從新能源汽車發展的長遠來考慮,不放低新能源汽車企業的準入標準是妥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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