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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價上漲的壓力下,能源價格往往成為政府宏觀政策的一環。這是能源價格管制的開始,具體做法不是不讓能源價格上漲,而是調價常常會不到位和滯后。政府試圖管制不可控的能源價格,往往使其陷入了能源價格的宏觀困境。
對提價的質疑和抱怨,都反映出了公眾對漲價的敏感性、以及對國企的不信任。我國“十二五”規劃建議已經明確提出我國要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要素市場改革。然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把穩定價格總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這一定調不免會對能源價格改革帶來不確定性。能源價格改革不得不在“改與不改”、“調與不調”的兩難中“艱難”前行了。對于2011年的能源價格改革,我們目前可以預計的能源價格改革有:
期望2011年上半年國家可以把完善方案推出。成品油修改方案可能適當縮短調價周期和使調價機制更為靈活,讓市場更為靈敏地反映國際油價和國內油價的變動趨勢。對于政府來說,這樣既可以減少投機和避免公眾的不滿和質疑,也有利于向市場定價過渡;對于企業來說,可以使國內油價跟國際油價更加貼近,得到更真實的價格信息;而對于消費者來說,使得價格機制更為真實,而調價頻率的增加會讓大家對于調價更加習慣,不再過于關注和期待。
2011年階梯電價政策出臺可能性比較大。當然,正式執行還有一段時間,可能經歷四個階段。第一是對發改委階梯電價政策的討論,讓公眾對政策進行充分理解、充分討論;第二是討論兩種方案中選擇哪一套方案;第三將是討論每個省的具體方案;第四將以聽證的方式,推動階梯電價的制定與執行。希望最終可以讓老百姓明白和接受階梯電價的實質,以及它將如何改善公平與效率。
當然,階梯電價方案可能不完美,可以通過更合理的設計,在居民電價必須反映成本的前提下,使階梯電價成為一項比較好的居民價格機制,不但有利于電力的市場化進程,改善公平和效率,還將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
鑒于目前火電廠大面積虧損,2011年調高電價應該是一個大概率事件。如果電價調整不可避免,是否通過煤電聯動?在電力市場化改革未到位的情況下,切實推進“透明的”和“有限制”的煤電聯動是解決煤電矛盾、保障電力供應最有效手段。但煤電聯動的一個難題是:電價波動后,煤價跟著動,經濟和消費者如何承受?電煤價格管制顯然不是好辦法,對解決問題的作用不大,還會造成市場扭曲。
如果政府不直接干預煤價,那就必須從降低煤炭運輸成本,或者增加煤炭產能,造成煤炭供應相對寬松。在特殊的情況下,即當煤價出現2008年上半年那樣的瘋漲,鑒于目前煤炭行業整體收入較好,而電力行業大面積虧損,可以考慮像對石油一樣,由中央政府對煤炭征收“特別收益金”,讓煤炭有“做多”而不是“做高”的動力。
當然,萬一由于通貨膨脹問題,政府認為嚴格進行煤電聯動有風險,也可以實行“有限制”的煤電聯動機制,即上網電價按規定聯動,政府通過補貼電網來把握可接受的終端電價調整限度,補貼的方式可以比照以往的石油行業補貼。基本的問題是,讓電力短期虧損可以,長期虧損會迫使電力行業出現不利于效率的問題,最終增加電力供應成本,最終老百姓買單。 文/林伯強